自从92年我国将市场经济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在各个领域特别是在有企业,自由人参与的行业,如果这些行业出现问题,国家多青睐于市场利用其自身那只无形的手的力量自动加以调整,就如当今的房产市场可以说是非常混乱,是到了不得不治理的时候了,但在治理时国家却多采用了经济手段如加息等,在使用这些政策时,其实我们就已经默认了市场其自身调节经济波动的作用,我们不可否认市场经济以及其运行方式有其许多优点,但本身市场就有失灵的领域,而我认为这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现在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从一定程度上说还依然是一个人治的国家,这一因素的存在使得许多经济调节手段失效,比如在房地产领域:
其实国家也希望房地产业能做大做强,因为这样将给各级政府带来丰厚的税收和其它收益,但没想到房价会失控,这是国家不愿看到的.所以在房价长期处于高位时,以至于民众承受不起,从而怨声载道时,国家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为了平抑房价,国家无奈一次又一次出台调控房价的新政,从一开始严厉控制固定资产投资以抑制物价上涨,从而抑制房价,到后来推行土地新政即实行严厉的土地使用政策,在到今年央行把贷款的准备金有一至二成提高到四到五成,以及前一段时间央行的再次加息等等,其实矛头多指向过热的房地产业,可以说这些新政是严厉的,规格和级别是很高的,但从实行后所收到的效果来看并不如意,也即现在的房价依然在上涨,而且上涨的幅度越来越大,房价几近到失控的地步,其实我以前就说过:本身现在衡量房价上涨是过高还是平稳的标准就不合理,也即是我们现在一讲房价多与去年同期相比,很少与前几年相比,有些城市的房价和去年相比是变得平稳了,但是相对前几年还是涨许多(也就是说现在一些地方的房价可能已经有平稳的迹象,但与理性回归还有很远一段距离)当然工资也在上涨,但是其它物价也在上涨,而且房价的上涨幅度远高于收入的增长幅度,也就有问题,这就说明人民的收入是提高了,但生活质量并没有提高,我想这不是每一个人所希望看到的,因此下一步有必要转变思路使房价理性回归.也就是说不能一味的看重经济调控政策了,因为现实是买房者居多,而供应较少,按照经济学原则既然需求旺盛,为了释放这些需求,市场可以迅速把这一信息传递给一些企业和个人,促使其投资以增加供给,事实上事态就是向这方面发展的,也就是说现在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拼命的卖地,拼命的开发商品房,从短期看这种行为可以平抑物价,但是却可能造成极大的浪费,因为现在购房者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炒房者,他们对房屋没有实际居住需求,而是想利用其强大的资本从中获得溢价,而房地产开发商就不管这些了,只要有需求,他们就会提供甚至数倍需求的商品房,而实际上是没有那么多人居住的,也就是说大量房屋建成后将会长期闲置,甚至永远闲置,这就造成了极大的资源,资金浪费,而在市场经济中这些要素都是稀缺的,应该配置到最有效率的地方.这种情况如果维持下去,最不利是一般民众,但国家也将承受更大的风险,而国家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在执行时遇到许多阻力,这种阻力来自于人为的扭曲,致使收效甚微,因此我认为:
既然目前我国还不完全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往往在许多领域人所起的作用才是最重要,最主要的.所以在调控就要注意方式了,要保证调控收到实效,就要对症下药.针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许多问题加以分析,适合用经济手段和适合用行政手段要切实区分开,不能乱下药,不能搞一刀切,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会牵涉无辜,吃力不讨好.当下我认为在治理房地产领域存在问题方面行政手段调控已经远优于经济手段调控,并且由于我国房价已进入越调越涨的怪圈,因此我建议采用政府指导价这一调控来平抑物价,也即政府相关智能部门调查当地的建房成本,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然后有有关部门给出政府指导价,对于远高于指导价要切实加以整顿,以平抑房价,同时也不至于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