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共9个地级以上城市,即广州、东莞、深圳、惠州、珠海、中山、江门、佛山及肇庆。以下将广州视为珠三角中部,广州以东的地区视为东部(即东莞、深圳及惠州三市),广州以西的地区则视为西部(即珠海、中山、江门、佛山及肇庆)。
区域发展东西部显著失衡
80年代,珠三角西部的经济基础要明显好于东部,80年代西部的GDP 总值是东部的3.23倍,中部(广州)的GDP则是东部的3.33倍,但是20年后,东部的经济总量已经高于西部和中部,到2005年,东部的GDP总值已经是西部和中部的1.55倍,过去的25年(改革开放后)东部的发展速度显着高于西部和中部,珠三角的发展重心明显集中在东部。
从最近5年的地区GDP复合增长率来看,珠三角东部达到了24.97%,远高于珠三角西部的17.78%和中部的15.46%。东西部发展失衡的现象并没有改变。
出口导向的加工贸易模式成为区域经济失衡的内在原因2005年,珠三角东部地区出口总值为1531亿美元,是西部的3.22倍,中部的5.73倍,东部三市出口总值在珠三角中占到67.4%的绝对多数份额。在引进外资方面,2005年东部引进外资55亿元,占珠三角地区47.3%的份额。由于过去20多年的发展中,珠三角采取的是外资主导下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东部和西部在利用外资方面的差距使得其对外贸易量的差距不断加大。
比较珠三角东部、中部和西部,东部每平方公里GDP值为1.12亿元,西部每平方公里GDP值为0.52亿元,中部每平方公里GDP值为1.37亿元。西部的单位土地生产总值明显落后于东部和中部,西部地区未来土地效率提升空间还比较大。此外,东部地区中惠州市的单位土地生产总值较低,其土地利用空间较大。
资源短缺逐渐成为粗放式发展模式的瓶颈经历20多年的高速发展,珠三角各地区土地利用已发生极大的变化。为吸引外来投资,珠三角的地方政府均大幅度降低用地收费,而外资较为集中的东部城市和广州在过去20年间城市用地面积迅速扩张。根据香港学者的研究报告数据,Weng(2002)运用卫星探测技术研究了珠三角城市在1989-1997年间的都市扩张和农田损失,其结果显示由1988年至1996年,珠三角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土地利用变化﹕大约1905平方公里的土地转为都市用地,都市用地面积由720平方公里急升至2625平方公里。根据学者的研究成果,珠三角地区在人均GDP都进入3000美元阶段时,耕地面积减少速率是英、法、德、日、韩、巴西等国家的4-6倍。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该时间段内,珠三角土地利用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东部或广州附近的城市。事实上,东部地区的大部份城市已差不多用尽了可发展的土地。与此对应的是,西部拥有较丰富的土地资源,如珠海的斗门、江门仍然拥有较充足的土地,可作未来发展之用,从而为珠三角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为提升珠三角的竞争力,广东省提出了最重要的两大战略:空间战略和产业战略。空间战略即是大力促进珠三角西部的发展,而产业战略即是推动珠三角产业结构的转变,大力发展重型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