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共同富裕是一种理想,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共同目标。只有共同富裕了,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曾说过:“可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实现共同富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目的。
可是从目前的状况看,中国的经济是飞速发展起来了,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已经成为了我国的不安定因数,并且抑制了我国的内需。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极强的破坏力。
我们应该怎样实现共同富裕呢?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何为共同富裕?通俗地说就是大家都富裕。吴敬琏先生阐述过未来理想社会的情形,既社会的阶层应该为橄榄形。也就是说大部分为中间层。特别富裕和特别穷的占人群的少数。这样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甚至中级阶段是恰当的。它可以鼓励人们创造财富,又可以保证社会和谐。
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我们最先关注的应该是怎样增加低阶层的收入?我们可以在全国统一实行低保制度,特别是对无劳动能力的人要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这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我国公民应有的权利。第二是应该提高城镇职工的工资待遇,特别是城镇最低工资的增长要与经济发展想适应。每年要强制性增加。第三,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要鼓励农民进入城市,要取消农民进入城市的一切障碍。只有这样,农民才可能有更多的土地,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生产更多的农产品。当然,我们也应该帮助他们把这些农产品卖出去。这样,就要求政府放开全国的农产品市场,农民可以自由交易,并取消一切交易费用。第四,就是创造良好环境,鼓励自主创业。
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我们还要抑制高收入阶层的无限制膨胀。对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的高管人员、个体高收入者,我们不限制他们的高收入,但要严格税收制度。对国企高管,要完善考核机制,防止他们自己奖励自己,在待遇方面,要与公务员看齐,因为他们管理的企业大都是公用性质的,带有政府职能。对可以市场化的国企,尽量市场化、股份化。第三要防止国有资产流进个人腰包。国企改制要市场化,公平化。对亏损企业的老总要限制他们参与改制,保证国有资产的真实性。最后一条就是要加大反腐力度,要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要让腐败份子无处可逃,要让他们的代价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