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流社会”可不是指什么低级趣味。日本有个挺有名的社会观察家叫做三浦展,他写了一本《下流社会》在该国广为流行,最近引入中国,也受到关注。该书通过一系列社会调查和文化研究,提出日本社会正在“向下流动”,中产阶级出现两极分化,年轻一代的“沟通能力、生活能力、工作意愿、学习意愿、消费意愿等全面下降”,“社会下沉拉力愈来愈大”。
从阶层分化和大部分人的社会地位角度衡量,中国十多年来一直行走在“下流社会”的轨道里。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田晓玲表示,“与日本相比,我国近年来社会阶层的两极分化现象更为严重。有调查显示,我国低于整个城市平均收入的人口占60%,而日本这个数字大约在15%”。
日本所谓的“下流”主要是指占据该国社会主体的中产阶级中很大一部分在“下滑”。而我国从来就没有形成过“中产阶级”。从流行词汇中可以看出,我们的社会中要么是“精英”,要么是“草根”,这种对比是如此触目惊心,并且两者的距离和对立仍在向“深化”和“尖锐”的方向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下流”问题更为严重,也更加迫切需要解决。
“下流社会”显然是“和谐社会”的反动。长此“下流”,危害大矣。如何制止大多数人继续实质性“下流”和相对“下流”,个人认为,首要课题是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从经济学视角出发,一切社会活动不过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中循环往复。中国经济经过近三十年发展,生产不足问题早已解决,但分配不公、分配失效现象却愈演愈烈。目前,垄断企业、寡头资本和财政税收三家联手拿走了经济利润中的绝大部分,广大普通职工和农民长期处于维持基本生存的水平。
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分配制度改革上下大气力。
第一,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国民所有并享利的企业。据统计,仅1998-2005年,我国国有企业合计赢利额近五万亿元,超过1999-2001年三年合计的国家财政总收入,却根本没有上交过国家财政作为国民的公共开支,广大国民更是没有见到一个子儿。这些财富被谁鲸吞了?我国目前有20多万亿的“国有资产”,老百姓凭什么没有一分一毫股权?为此,我建议,将所有国有资产作价为等额股票,无偿平均分配到国人手中,建立相应的股权交易平台,使国民充分行使“所有者”权利并享受国有资本运营所得。
第二,大幅提高职工和农民收入。按照当前的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年工资应该在6.5-8万元,也就是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这是比照其他东亚经济体在同等发展阶段居民收入情况计算得出的结论。因此,应该确定4000—5000元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使人力资本价格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让广大职工分享改革成果。同时,根据我国土地资源禀赋,对照日本、韩国等类似国家情况,将农产品价格提高5—10倍;取消城乡制度差异,让农民同等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
第三,实行收入限额制度,开征财产税和遗产税。将所有国企高管、社会“精英”的收入限定在普通职工平均收入的三倍以内。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对家庭超过100万元的金融资产和固定资产征收遗产税和年度财产税,必要时,税率可以超过100%(类似税率西欧有先例)。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极少数高收入阶层正是使我国社会陷入贫富分化和不安定的根源。要正本清源,就必须对其采取强力措施。这也是我国改革能否顺利推向深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