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以下的行业,好像从批发、零售等,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以连锁式策略经营。 在全球中,麦当劳、汉堡王、必胜客、吉野家等是全球知名的连锁快餐店。另外7-11是全球最大的连锁便利店。此外,家乐福、HMV、玩具反斗城等亦是全球较知名的连锁销售店。 在香港,一些较知名的连锁式超级市场有百佳及惠康,屈臣氏及万宁是香港知名的连锁式保健及美容专门店。另外连锁式百货公司包括马莎百货、吉之岛等。OK便利店是香港里知名的便利店。另外大家乐、大快活、美心快餐则为较为知名的本地连锁快餐店。优の良品、零食物语等店铺是在香港知名的零食连锁专卖店。此外,在香港亦都有一些集团以连锁式酒楼经营。 在2004年,全球最大的零售连锁店沃尔玛是世界上总销售量最大的公司。 用形象的比喻来说,连锁经营好比是一位母亲,她有三个儿子,一个叫直营连锁;一个叫自由连锁;最后一个叫特许经营。而特许经营,又名加盟连锁。 所谓特许,指的是由一个公司来做总部,大批中、小合作商人在独立经营的前提下,加盟做分店。特许总部向加盟者提供经营商品、经验、品牌、信息等等支持,加盟者以有偿的方式购买特许权。与传统生意不同的是,特许总部对加盟者既有控制力,但又不防碍他们各自的自主性。特许经营比过于松散的自由连锁合作紧密,但又不像直营连锁那样死板。特许经营赚钱的原理在于,通过分工协作,改变了独立店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实现多网点配合作战,高水平分工。也就提高了市场竞争力,赢得了市场!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把握加盟连锁的本质:总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合同关系,彼此都是独立的事业体;加盟店主既非代理人也非从业人员。总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标、商品(或劳务)、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 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加盟店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等在内的开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