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夫妻是越近越好,工作上夫妻还是离远点好。生活中的夫妻太远了,不但给生活带来许多不便,而且还容易致使感情淡化,时间长了还可能出现移情别恋的危险。工作中的夫妻太近了,也会给工作造成不便。因此有必要在企业中建立一套完善的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一种制度。它是指主要领导干部或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如果有直系亲属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单位工作就要回避的制度。实行回避制度,一是有利于领导干部开展工作;二是避免营私舞弊的现象发生。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还不一样,企业管理的对象直接是人财物,因此,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更应该实行回避制度。
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人把回避制用在吏治管理上了。
宋朝神宗年间。有一次,宰相让自己的儿子负责鼓院工作,鼓院即掌管受理臣民奏章的部门。当时有一个叫滕元发的谏官对宋神宗说:“不能这样。”宋神宗说:“鼓院不过是上传下达的部门而已,与政事有关系吗?”滕元发说:“鼓院是个关键部门,在用人上应该注意回避。假如有人控告宰相,他的儿子要是作弊怎么办?”宋神宗醒悟过来,最终没有让宰相的儿子负责鼓院工作。
现在,我们国家建立了上市公司的董事回避制度。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我国的上市公司,多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股权相对集中是大多上市公司的痼疾。在国有企业开始改制为上市公司之初,由于资产重组不完整等原因,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因此,坚持董事回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些没有上市的大企业也应实行回避制度。一些国有大企业,由于历史原因,两代甚至三代在一个企业工作,这给企业带来了许多弊端。丈夫是厂长,妻子是财务科长;老子是正总,儿子是副总,这行吗?既使本人没有问题,职工怎么能放心呢?西方一家公司的CEO以非常低的价格请来一家咨询公司,而这家咨询公司的老板是CEO的儿子,董事会就把这位CEO炒了。不管你没有舞弊问题,只要你违反了企业操作规定就不行。
更有甚者,现在一些企业不允许出现“同事恋”现象。即在同一岗位上或同一部门工作的同事不能谈恋爱,这是一种更严格意义的回避制度。这似乎残忍了一些,有点不近人情,但细想起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一家公司的仓储保管员是一对夫妻。虽然二人不是管理层的,但因为岗位特殊,谁敢保证他们两人不出问题呢?不允许“同事恋”,不代表不允许二人谈恋爱,如果要谈,可以走一个到别的企业去工作。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在许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里,领导者的许多亲属朋友同学都是开始创业时的功臣,没有他们就没有企业,如今企业发展起来了,一句“回避”就把他们赶走了,未免有点不尽人情。再说这些人中不乏人才,不乏兢兢业业者,许多还是企业的栋梁,把他们赶走了,也是企业的一大损失。因此,对确实不好回避不利回避的,要在健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和监督,让领导者及其亲属置身于全体员工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就会避免或者减少企业因用人失误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