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几年我国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来看,着力用货币政策进行调控的意图比较明显,但从调控的效果来看并不如意,这使得我们不得不从头开始即反思我们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可行,有无偏颇?我认为这几年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有所偏颇,应加大财政政策调控的力度;恰好前一段时间经济学家樊纲老师也给出了自己答案即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也即他也认为宏观调控不应过度依赖货币政策,必要的时候要动用财政政策,但其开出的药方正如刚才所说即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笔者认为应该加大财政政策调控的力度,但是我认为樊纲老师开出的药方不应是当前财政政策调控的重点和方向.
我想樊纲老师提出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即自从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国税和地税在分配比例上不均,主要表现在国税所占比例较大,而地税所占比例相对较小,致使中央政府财力较为雄厚,而地方政府财力则较为单薄;同时在许多财权上收的同时,许多事权并没有向上划归,致使地方政府在收入来源日趋狭窄的情况下,却承受更多沉重的支出,这使得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税收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头等重要任务,恰好随着住房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住房保持较为旺盛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找到了一条轻易增收的有效途径,并通过牢牢控制土地的批租,房屋的开发等环节,使得从中各个环节获得收益,从而缓解地方财政的窘境.而樊纲老师提出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我想就是想通过改变这种税收分配不均的现状即使事权和财权相匹配,以减轻地方政府在支付上压力,从而减轻推动房价上涨及其它加重民众负担的动力.但笔者认为即使实行财政体制改革以后,地方财政有较大的改善,地方政府推动房价上涨的动力会依然不减.因为我们已经进入市场化社会,利益最大化是市场中各个主体的最大目标.而地方政府就好象是一个公司,自然也以利益最大化目标.这样既然房地产市场依然有巨大的需求,只要控制好各个环节,就能获得丰厚的收益,这样他们自然有推动的动力.我想哪怕财政体制再如何改革,在目前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没有哪一个地方政府认为自己不应该再增加收入了,他们依然都在全力采取各种措施以增加收入.
基于以上的思考和分析,我认为加大财政政策调控的力度是大势所趋,但是财政政策调控的重点和方向尚值得与专家商榷即我认为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不是重点和方向,因为那种寄希望于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窘境,从而减轻其推动房价上涨的动力是不现实,不可行的;事实上我们中央政府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财力和魄力,更现实的是利用相应的财政政策平抑过热行业过高的收益率,以不仅为热的行业降降温,也给冷的行业提供一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以实现各行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