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8年初很高兴的迎接盼望已久的五四青年节的休息休假的半天规定,可是马上就要到了这一天.相关政府部门却还没有界定和统一好什么样才算青年的定义标准,真的佩服这些部门之间的效率和工作作风.国务院法制办认为,同意放假的,“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那么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可是各地评选“杰出青年”时,对青年的标准可放宽到40-45岁,今年评选出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有两位今年正好40岁。在各级评选杰出青年的年龄条件中,“年龄”都与国际接轨,对最优秀的放到了40-45岁。现代汉语词典对“青年”的解释是:指人十五六岁到三十左右的阶段.联合国1985年国际青年年,首次将青年年龄定在15-24周岁,其后青年年龄上限一路看涨,到了45岁。国际卫生组织已将青年的年龄上限提高到60岁。也就是说,60岁以下的都可称为青年。面对这么多的青年定义我们到底放不放假?到底怎样才算青年呢?
还有一个问题,在这一天企业不放假,是否享受加班工资呢?有关劳动保障部门已经作出解释.青年节之前,劳动保障部门将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放假规定,除部分需要连续生产的特殊岗位外,应让青年劳动者享受半天假期。到底上午休息还是下午休息国家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自定。然而,用人单位若安排符合休息条件的劳动者5月4日全天上班,无需征得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劳动者不但拿不到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也可不安排补休。
到最后,还是被这些制定政策的家伙忽悠了,这政策等于没有强制性规定,企业可放可不放.假如没有在这一天碰到周末就根本拿不加班工资.那为什么当初制定政策的时候要制定这样的政策呢?最后让那么多青年人失望呢?如果以14岁为起点放假,那么有很多高中生也需要放假,那么会耽误半天的学习吗?哎,关键问题还是这些制定政策的人不经大脑思考.假如你可以把这半天放在重阳节敬老该多好呢?这不又发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吗?这次清明节不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