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笔者认为,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有关部门应抓紧制定操作性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
从全国看,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基本上都是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地方财政和百姓的收入都很低;同时,这里又是我国主要江河的源头,近些年来由于一些地方在现有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的“风向标”引导下,片面追求GDP的发展速度,不切实际地引进一些工业企业(甚至是污染企业),使这里本来就已十分脆弱的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逐步影响到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
从广东的实际来看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得益于党和国家的特殊优惠政策,经济发展取得了飞速的进步;而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由于受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等因素以及有关产业政策的制约,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拉越大。近年来广东加强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但这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的“一刀切”考核指标又诱使一些地方不顾自身环境的承受能力降低“门槛”引进污染企业,重新走上了发达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提出“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为我们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非常符合当前我国国情。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青海省自2005年起,对三江源地区各级政府不再考核GDP,取而代之以对其生态保护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考核,有效缓解了三江源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云南省也已经开始探索促进欠发达地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有效统一,并逐步取得了成效;浙江省今年也提出了 扩大江河源头地区生态保护财政专项补助试点,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此外, 西方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有偿购买温室气体排放指标的做法,也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因此我认为,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统一收取资源税。将目前的资源费改为资源税,建立全国统一的税率,既可以促使企业建立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第二,改革经济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考核要不要只考核GDP的增长速度,更重要的是放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三,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一是要建立有利于保护林业等生态资源保护的利益调节机制。扩大生态公益林的范围和面积,继续提高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制定对县、镇、村、组以及农户保护生态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利益导向机制,与之签订责权利一致的责任书,对保护生态措施得力的给予奖励;制定科学的生态林业发展规划,引导山区农民按照功能规划科学经营林业资源。二是努力帮助欠发达地区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山区交通、通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帮助山区完善村庄规划、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三是帮助山区完善工业园、产业转移园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有组织安排、鼓励和引导企业产业转移,转移山区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从资金、项目和措施等方面加以引导,帮助欠发达地区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五是制定严格的污水、废气排放指标考核体系,鼓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购买排放指标。这样既可以促使发达地区转变发展方式,引导他们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经济,又可使欠发达地区增加收入、鼓励他们更好地保护好生态环境。六是制定详细具体的发展规划和考核指标要求,引导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项目(尤其是休闲观光旅游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介和客源组织)等方面进行对口扶持,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同步发展的“双赢”乃至“多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