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现状未尽人意
渗滤液作为一种特殊废水,其处理的投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一般城市、工业污水,这主要是由于渗滤液氨氮浓度很高、有机物浓度高,导致处理工艺复杂,设备繁多。渗滤液由于在垃圾体已经经历了厌氧过程,其生化性相对较差,生物处理的停留时间较长,导致设施、设备的投资较大。而处理量一般相对较小,导致折旧、维修费较高。
渗滤液处理由于较高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在对其进行处理时应根据当地情况,采取综合处理的措施。对于北方降雨量少,垃圾含水率较低的填埋场,采用回灌措施是较为经济、有效的方法,但对于南方城市,其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对于有条件将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的地方,在不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前提下,可直接送至污水处理厂,否则应将之处理至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对于没有条件与城市污水合并处理而直接排放到水体的地方,应根据不同水域,严格将之处理到二级、一级标准,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据统计,我国目前垃圾年总量达2.4亿吨,近几年城市生活垃圾的年增长率均在8%-10%以上。卫生填埋作为一种成本较低、技术相对简单、能迅速处理垃圾的方式而成为我国主要的垃圾处理形式。如果以大部分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平均每吨垃圾产生0.3吨渗滤液计算,每年将产生约7200万吨渗滤液。卫生填埋场的建立虽然严格限制了渗滤液从填埋场直接渗入地下水中,但产生的渗滤液如不及时处理,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而又恶劣的影响。
目前我国660个城市有垃圾填埋场600多座,其中采用低压聚乙烯防渗措施的卫生填埋场约有70多座,而渗滤液得到妥善处理的还不足10座。总体上,垃圾卫生填埋不足垃圾产量的1/3,渗滤液的收集不足产生量的1/10,渗滤液的处理量不足收集量的1/10。截至目前,除少数经简单处理纳入市政管网再处理外,全国真正能达标排放的渗滤液量每年不足2000吨,约相当于渗滤液产量的万分之二。
彻底解决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既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一直困扰着环卫和环保部门,多年来许多人做过不懈努力,但收效甚微。按二级及三级排放标准设计运行的渗滤液处理工程大多达不到设计目标,更遑论稳定达到一级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