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时,《高利贷法》禁止债主收取利息,精明的商人会借出某种货币然后收回另一种货币,从而在不激怒天主教会的情况下获益。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发生了许多事情,但历史依旧:金融创新一次又一次地在规则中找到发家致富的路径。 “金融业始终都能找到超越监管者的方式,”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首席经济学家、现哈佛大学教授肯尼斯·S·罗格夫(Kenneth S. Rogoff)说道,“随着某些技术的进步,例如电子化交易策略在全球盛行,促使监管机构难以简单认识到市场中的风险。今天,无论监管机构如何运用法律,如果不能让这些法律保持领先15 年以上,那将完全无效,更谈不上提供有效的行动。” 金融创新可以帮助希腊掩盖其债务问题,让欧洲银行继续发放贷款。它还可以为德国汽车工人提供工作,使其产品登陆雅典街头,然后现实击碎幻觉,危机席卷整个欧洲。当然,现在金融创新的概念似乎正在妥协,一些衍生产品具有稳定性,能够让国际化公司在汇率波动中避免损失。然而,许多有着彪悍或高深名称的创新,如债务抵押证券(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这种组织化的投资工具,现在正在运用一项策略,目的在于当它传播扩展到全球范围时,你会感觉风险正在被稀释;而当这些保单失效且损失叠加的时候,老百姓将在财产、家庭及工作中失去数万亿美元。 有些人提出,发挥作用的投资变得如此错综复杂,甚至设计它们的主人已不再了解自己的创作,市场如此庞大、精细,它的触手从萨拉索塔到新加坡,并轻易地超越人类的理解。“技术优势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管理它的能力,”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安德鲁·罗(Andrew Lo)说。 有些人认为,监管机构被善于管理风险认知的金融机构哄骗得自鸣得意。另一些人则指责监管机构在思想上缺乏对无监督市场的尊重,在危险来临时,他们害怕激怒那些手握钱袋的人,或者是取悦银行希望能从那里早日获得职位,这远胜于拿一份政府的薪水。 有效监管最根本的挑战是谈判中的完全不平等。平衡金融体系的努力依靠许多类型相同的机构,而这些机构在防止上一次的危机时均遭失败。监管机构的在职人员为取悦国会预算进程而尽心竭力。人们希望那些监管人员能制止达到7位数的奖金,但金融公司雇用了一群顶级律师,在寻求法规周边的新型解决方式。国会议员和他们的幕僚很快会屈从于本可以通过立法就能约束的机构利益。 这并不是说,监管的努力都是徒劳的。美国的金融历史满是促成监管措施改变的事实,在新的监管方式出现之前消除旧麻烦,也是金融界的惯例。鉴于华尔街的不可渗透性,有些人提出,我们没有其他选择,只能依靠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士进行监管:当你需要一颗炸弹,你要找那些非常熟悉爆破的人。如果只让有着学术背景而毫无经验的人在监管机构服务,那将是一个毫无创造性的政府,因为人类的弱点永远与我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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