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为什么物质刺激须慎用
【原文】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里仁⒋12』
【译文】
孔子说:“只着眼于利益而去做事,就会招致怨恨。”
【评析】
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金钱成了人们最关心的东西之一,在管理中以金钱为手段来激发工人积极性的做法也比较普遍,然而我却注意到,外资企业均不太赞成通过物质刺激的方式来提高生产率。
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某外资企业突然接到一个大的订单,现有组装人员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临时招工也招不到足够的工人。于是有管理者提出通过实施超产奖励的方式来激发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外籍总经理原来坚决不同意,但是在无奈之下,只好非常不情愿地接受了这个建议。
超产奖励的建议实施之后,工作效率果然迅速提高了,产量顿时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左右,除了极个别的工人之外,几乎全体组装人员都得到了额外的超产奖励。提出这个建议的管理者以为总经理一定会在全厂其他部门和车间也推广这个超产奖励的建议。谁知外籍总经理在订单完成后,立刻中断了超产奖励建议的实施。
外籍总经理解释了取消这个超产奖励的原因。作为企业管理者来说,提高工作效率是应该努力的方向,但是不应该通过用金钱激发人的体力潜能的方式来达到,而应该通过技术改造、加工工艺、材料更新等方式来实现。用金钱来刺激工人的体力潜能,在短期内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无法长期维持下去。
工人为了追求更多的超产奖,唯一可做的就是提高生产速度,但是很有可能会本能地忽视产品的质量。这种对质量的忽视,是无法通过监督系统有效监管的。更加恶劣的影响是,会让工人产生一种数量比质量更重要的错误认识。另外一方面,为了追求有限的奖金而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会严重损害工人的健康,也更容易导致工作疲劳,许多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往往会在这时候产生。
最严重的后果,会使工人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企业不管让工人做什么事,首先要谈好给多少钱,没有钱就不干活。甚至为了求得更多的超产奖金,工人会想方设法故意降低没有实施超产奖励时的工作效率。将完全扭曲工人和企业的关系。工人受雇于企业,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干企业安排的工作,是理所当然的,怎么还需要领取特别的超产奖励才去干、没有超产奖励就不认真干呢?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不能认同工人的这种错误想法,更不能迁就或助长这种错误的想法。
事实上,采用超产奖励还有一个重大的弊病,那就是实施起来很难保证绝对的公平公正。比如说,组装车间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单纯,可以通过生产了多少个合格品来衡量发放多少超产奖励。可是企业还有许多部门的工作是无法通过具体的数量来衡量的,比如品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后勤部门等,如果车间的工人提高了产量,其他部门的工作量也相应增加了,他们是不是也应该享受超产奖励呢?他们的奖金怎样发放呢?
如果不给这些部门的人员发放,那么必然会引起他们的不满,甚至会误导他们:我们没有超产奖励,是因为我们的工作做得太好了,如果我们做得差一些,企业也会用超产奖励的方式来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既然是有奖励才认真工作,平时没有奖励的时候,不认真工作,出工不出力,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如果那样的话,这个企业的管理还怎么搞得好?
正如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那样:“放于利而行,多怨。”拿不到超产奖励的人会埋怨,希望像其他人一样拿超产奖励。拿到了超产奖励的人也会埋怨,他们会觉得,我们这样辛苦才拿这么一点超产奖,你们那么轻松也拿超产奖?如此一来,很可能会超产奖励发放得越多,工人的怨气越多,而且每个工人整天最关心的事将不再是怎样把产品质量做好,而是自己可以得多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