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企业的纳税能力可以通过两个指标:一是每百元销售收入所产生的利润,其值越大,说明实际纳税能力越强;二是每百元增加值所产生的增值税,其值越小,说明名义纳税能力越小。本文通过数据的横向与纵向比较来分析珠海市外资企业主要是外资工业企业纳税能力。纵向比较是将各所有制企业2003年和2005年的数据进行比较,横向比较是将2006年各所有制企业的数据进行比较。
图1:2003年珠海市工业企业分经济类型经营指标对比图
数据来源:珠海市统计年鉴2000—2003
从图1、图2和表4-1可以看到:
1、2003年—2005年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名义纳税能力都比较低。虽然国有工业企业在2003年纳税能力一度表现的比较突出,但每百元增加值产生的增值税却一直较低,甚至到了2005年表现为负值。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能力已知都低于平均水平。
2、2005年,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纳税能力和2003年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外资企业的下降副度比较小,只有0.2。
3、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虽然是亏损状态,但增值税缴纳却保持较强的劲头(虽然比重上仅占0.07%,但相对来说已经很高了,因为2005年国有及国有空股企业的数量仅有5家);外资工业企业虽然已经占到全部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43.14%和利润总额的44.33%,缴纳增值税的比例只占38.42%。这种现象也从侧面反映了外商投资企业享受“高度”税收优惠和存在偷漏税的可能。
图2:2005年珠海市工业企业分经济类型经营指标对比图
数据来源:珠海市统计年鉴2003—2005
表4-1:2005年珠海市各所有制企业的经济指标占工业经济的比重
资料来源:珠海市统计年鉴2004—2006
我们还可以通过税收负担率与税收弹性系数的分析发现同样的问题。
税收负担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纳税人因纳税而承受的经济负担程度,通常量化表现为税收负担率,即税收收入占名义GDP的比重(本文中考察税金总额占工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它是衡量国家、企业、个人对创造的国民收入分割份额确定归属的指标,其实质体现了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与纳税各方的分配关系。
如表4-2 所示:珠海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税收负担率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正如《2004 年广东工业运行分析》[1]中指出:“三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特别是在税赋方面的优惠,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全省工业的税负水平为3.0%,在各经济类型工业中,国企税负水平最高,税负率达6.7%,“三资”工业税负水平最低。完善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设,应是入世后过渡期内的主要工作之一,应考虑抑制引资“饥饿症”,择机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超国民待遇[2]。
表4-2 2001—2005年珠海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负担率与税收弹性系数比较
数据来源:珠海市统计年鉴,2000—2006年。
税收弹性是指在现行税法和税率下,税收收入变化率与经济增长率(本文中采用工业生产总值增长率)之比,是税收收入相对于国民所得的弹性,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收入增长对经济变化的反应程度。
税收弹性系数如果超过1,表示税收增长或减少要快于经济增长或减少,可以称为高弹性;如果小于1,则表示税收增长或减少要慢于经济增长或减少,可以称为低弹性或是无弹性。在税收实践中,各国设计税制时都尽可能地体现弹性原则,一般情况下税收弹性值应稍大于1,即在经济增长状况下税收应能基于法律自动增加或自然增收。表4-2 中列出了珠海外商投资工业企业2001—2005年税收弹性系数的数值。我们从表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珠海市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税收收入弹性始终偏低,2002—2005年四年平均数为0.44,表明珠海市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税收收入增长要显著慢于其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
由以上分析可知,外资企业极有可能存在严重的税收流失。准确估算税收流失的具体规模,对于把握税收流失的现状,指导税收流失治理工作,维护税收与经济秩序, 增加财政收入, 发挥政府利用税收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将对评估转让定价避税规模有重要的评估作用。
[1]广东省统计信息网 2005.02.26 www.gdstats.gov.cn
[2] 虽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经迈出了内外税制统一的第一步,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真正实施还要到过渡期之后,过度期内的内外差别仍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