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证这一点不难,但是得先从“商品”二字说起。
商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性:
1、商品对于其起持有者来说是盈余物,是“有”,是用来交换的支付之物。所以,商品交换是互通有无。多余的东西没有价值,当然这是对持有者自己来说的,但对他人来说是稀缺物,是有价值的。所以,商品一开始就是为他人生产的,为交换而生产的,而不是为自己消费生产的。
2、基于私有权,商品的主人对于商品具有绝对的处置权力,他人不可以强迫其持有者出让。简单地说就是商品主人具有对商品交换的“定价权”,尽管定的只是自己的“底价”,如果商品的主人在认为交换的比例(价格)不合理时,就有权利拒绝交换。
3、当商品的需求速度超过供给速度的时候,意味着少量的出让量将换回更多的所需之物。供需差距越大,持有者就会越惜售,这会表现在换回物的量与出让量的比越来越大,即所谓的价格升高,也就是物以稀为贵。
4、商品交换是自愿的,不愿意出让可以不出让,一旦出让之后就丧失了所有权,没有后悔的余地和理由。
之所以说粮食一直都是伪商品,就是因为粮食其实从来都没有真正取得过上述几项商品的特性。
之一,一般商品是因为盈余而成为商品,但是粮食却不是,反而恰巧是因为短缺才成为商品。饥民粮荒、青黄不接几乎年年都有。当然,你也可以说粮食不缺,只是人口过剩而已。
粮食不像其它商品那样是为了他人而生产的,粮食而是首先为生产者自己而生产的,满足自己需求之后才会派作交换之用。没有农民把口粮卖掉再拿换得的钱去买粮吃的。
之二,自古农民都不具有对粮食的绝对所有权。当农民是佃户是雇农的时候,自己没有产品的所有权;当农民自己有一定的处置权的时候,只要国家需要就要交粮纳税。诸葛亮组织军队抢收垄上小麦,是为了充盈军需,不是为了帮助老百姓收割。
一般的商品交换是交换双方自愿磋商的,交换和第三方无关。但是粮食不同,如果你囤积粮食,很可能要面临坐牢的惩罚,公众的代表“政府”作为第三方会参与进来。
之三,粮食当然也是物以稀为贵。一般商品在“稀贵”的时候,持有者讨价还价的筹码就增加,但是粮食不行。在粮贵的时候,农民并不是越有话语权,反而是更容易遭受充公之类的政府干预措施或者遭到其它人的抢夺。一旦稀缺,农民反而要丧失控制权。不管是丰收还是歉收,粮食总是首先用来保障公众之需(如军粮和市民用量)。
之四,各国政府都补贴农业,强力干预粮食价格。当粮荒时农民出于自私心态当然不希望政府干预粮价上涨,但是农民都不会拒绝在谷贱伤农粮价下滑的时候政府的农业补贴。而在一般的商品交换当中,没有什么人去补贴两个私有者之间已经完成的交易。既然政府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强征粮食,对等的农民也就因此有了在需要的时候要求政府补贴的权力(就像国家不让中石油调升成品油售价,中石油就像国家索要补贴一样。成品油现在也不是真正的商品)。
作为不生产粮食的城市非农人口,一旦按照现有收入买不到粮食,他们也会造反,要求国家给予最低社会保障。这种不生产但是有权享用的权力断不可能是来自市场。没有人要求国家保障他家里必须有一条斑点狗。
有人会用地多人少的美国100多年都不缺粮食来说明粮食商品化的可行,但是不要忘记,在地多粮多的美国,政府还一直都在巨额补贴农业。补贴只能说明这种商品的主人实质上是补贴者——公众或者代表公众的政府,不是农民。市民对粮食的低价享用权力,来自他们纳税被用于补贴粮食的生产。
基于以上几点,粮食从来都没有取得过真正的商品资格。
与其让粮食作为伪商品面世,不如还其非商品的本来面目。强行穿着伪商品外衣不脱,只能说明供这种伪商品流通的市场也是个“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