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中小民营施工企业在选择评估模式时一方面要服务于考核评估目的,另一方面又要适应于自身的评估基础和评估能力。为此,业绩评估的策略性将遵循三个主要原则:匹配性原则、优先性原则和导向先于评估原则。
(1)匹配性
匹配性原则要求评估目的、评估基础、评估能力与评估模式之间必须相互匹配。评估模式既不能超越评估基础和评估能力所提供的可操作性框架,又要能够顺利达成评估目的。有时评估目的相对于基础、能力都过于激进,如对国内中小民营施工企业采用360度评估或者采用平衡计分卡,想来效果不会太理想,此时企业需采取分步做的方式。因此说,国内中小民营施工企业可以先行采用基于企业愿景与战略的成功关键设计法不而采用国际流行国内先进的平衡计分卡。
(2)优先性
匹配是偶然的,不匹配却是普遍的。那究竟谁做调整来匹配谁,这就是优先性原则需要回答的问题。理论上讲,应该是评估目的优先,评估基础和能力应该被调整以适应管理目的。然而,事实上评估基础中战略、组织、流程及建立强大的评估能力需要付出高昂代价,这往往让管理者不得不屈从于现状。但哪怕迈进一小步,至少比原地不动或后退要好许多。这也是笔者推荐国内中小民营施工企业选择的并非是业界许多大企业所采用的好的方法,而是选用一些简单易行合用的方法的缘故。
不过,目的优先仍然应该是优先性原则最终的选择,只是在建立和改革业绩评估模式的过程中可以阶段性地采取评估基础和能力优先原则,适度折中管理目的,同时着力推进评估基础和能力的提升。
(3)导向先于评估
有时会找到一些非常好的关键业绩指标,但却没有好的数据管理能力来支撑评估。导向先于评估原则建议尽量保留这些指标。管理者可以先把一些重要的管理倾向性表述在这些关键业绩指标中,无须评估,而事实上这本身就是对预期业绩的提示。
有关企业的考核制度模式同考核目的、考核能力、考核基础之间的关系,上海柳春鸣先生以其资深的实践经验设计了一个模型,该模型及说明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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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考核模式与目的、基础及能力关系图
运用匹配性原则、优先性原则和导向先于评估原则可以比较理性地选择适合企业的业绩评估模式。在国内中小民营施工企业当前评估基础和评估能力都不是太强的情况下,可将评估目的定位为个人业绩和个人激励,同时可以选择更多针对个人投入产出以及个人资质的业绩指标;在指标数量、复杂度、分解方式、分解程度等问题上大都采用简易的方案;整体的评估方案以突出业绩导向为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