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半年税收再现较高增幅,几日来有关所得税的讨论再次喧嚣起来。你来我往的争辩声中,意见也逐渐统一:考虑当前高物价、顺应民意,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或者降低所得税税率。对于这一民意潮流,笔者深为忧虑,认为这于当前宏观调控目标相悖,一旦成行,将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所以,笔者虽非学者名家,也只能不自量力开口呼吁,万毋此时出此出招,否则便是昏招。

上半年全国税收同比快速增长,实属必然。理由如下:其一,由于我们还处在经济周期的繁荣阶段,企业利润大幅度上涨带动今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增收近2000亿元;其二,由于物价持续走高,以价格为税基课税的各税种收入自然实现较高增幅;其三,出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一些新税种的出台也加大了税收增收的幅度。另外,税收征管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居民纳税意识的逐步增强,也促进了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考虑到这诸多因素,比照以往年度的税收征收幅度,此次的税收数据并无异常。但是,由于近几年公民意识的增强,我们在面对较高的税收数据时,往往都会发出“藏富于民”的呼声,直接形成提高起征点或者降低税率的冲动。 笔者认为,在分配国民收入之时,适当降低政府的支配比例,符合市场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趋势。具体体现形式就是要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系,逐步降低企业和居民不合理的税负。但当前,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其税负结构并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也就是说,体制上并不存在必须减税的理由。而物价、原料价格上涨的压力,更不是调整税率的正当理由。 我之所以反对现在降税,最为重要的理由是,税收是财政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增税还是减税最重要的参照依据是经济运行情况。在经济萧条之时,我们需要减税来促进投资、鼓励消费,进而加快经济复苏的步伐。相反,在经济过度繁荣之时,应该适当提高税负,使发烧的经济适当降温。众所周知,我们现在还处于经济过热阶段,虽然有“硬着陆”的隐忧,但绝没有到需要“加火”的程度。一旦现在再次减税,物价上涨压力会再次加大,我们的宏观调控效应会大大降低。 应该说,最近两年之内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并的方式,都与本轮宏观调控的政策目标相违背,加大了政府调节经济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