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沸沸扬扬的广西喷施宝假账案风波再起,本月上旬在广西北海开庭审理了参与“揭假”的原喷施宝财务总监水麒麟等人的职务侵占和商业贿赂案。老板告经理们侵占公司财务,经理人辩称所谓侵占是合法的工资收入;老板说经理们家丑外扬不职业,经理们说对公司内其他股东披露假账恰恰是很职业;老板说判你个5年10年没问题,经理们说你玩潜规则我也没办法。
谁是谁非,暂且不论。本期经营者社区,仅仅借助这个著名的事件,请嘉宾一起探讨职业经理们和老板相处之道。
职业经理不职业
主持人:广西北海喷施宝公司的原财务总监水麒麟和财务经理段黎明,被诉为侵占公司财务等罪名,现在法庭正在审理。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让我们不由的思考老板和职业经理的关系应该怎么相处?二者可能和谐吗?不管怎么说,老板把职业经理送进监狱,也实在是非同寻常了。
郭凡生:不管是新闻报道也好,还是经济学家的评论也好,都是从外部角度看喷施宝事件。我作为公司创始人,更多的是设身处地,从内部角度来观察这个问题。
我的第一个观点就是,职业经理人不职业。我们公司过去聘用过职业经理人,包括现在,公司的财务总经理就是从普华永道来的职业经理人。作为职业经理人,他们都以非常职业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收入,会和公司签订一个严格的薪酬合同,对于期权、工资,甚至往返美国的机票,合同上都写得清清楚楚!但是喷施宝事件涉及的那些经理人,却用账外的方式处理收入。所以,我觉得他们不职业,接受这种处理收入方式的人,谈不上什么职业水准。这可以说是中国MBA教育的悲哀!
另外,职业经理人应该懂得法律呀!法律最重证据,你说这些钱是工资所得,但是为什么提供不出直接的证据呢?还有,即便这些钱的确是工资所得,但使用账外的方式处理,这里是不是会涉及到税的问题呢?这不叫避税,这叫个人的偷税漏税。如果法律追究起来,判的罪未必比侵占罪轻。
卫亚军:有关“喷施宝假账案”,我个人认为其中职业经理人的错占到了80%。他们没有理清公司中的管理关系。正规的股份公司分为股东会、董事会、职业经理人三个部分,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人不该跨越董事会直接面向股东,更不应当涉及到股东会的内部关系之中。不过,现在不少民营企业存在着“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的局面,这就更增加了职业经理人处理关系的困难程度。
水皮:我同意卫亚军的观点,喷施宝事件80%的责任在于职业经理人。
企业家与职业经理人,更准确地说资本家与职业经理人,二者职业状况不一样。职业经理人是一种职业,而老板不是职业,而是一个角色。他在公司里可以是老板,但是出了这个公司,比如说在我面前他并不是老板。这和职业经理人不同,职业经理人到哪里都是吃这碗饭。所以从职业的角度讲,他们的价值就在于在公司经营上,比老板更胜一筹,有助于帮助企业的发展。但是,相当一部分职业经理人对“职业”二字没有读懂。
遇到老板做假账,职业经理该怎么办?
主持人:在喷施宝事件中,职业经理把假账的事情,向所有股东通报,才引发了后面一系列的事情。如果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呢?难道同流合污不成?
水皮:谈到职业道德,事实上就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道德,一个是职业。做假账,从社会道德上看,是不好的。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要么向证监会举报,要么明哲保身不参与其中。见义勇为是符合社会道德的表现,但是见了坏人坏事,明哲保身,难道就是没有道德吗?小学生守则里不就进行了改动,不再要求学生见义勇为吗?
发现假账,你要么挺身而出,向证监会举报,要么明哲保身,不参与其中。然而他们却选择把这种坏事作为一种筹码,卷入到了股东的矛盾中。从职业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这种行为,我认为是不道德的。如果举报受了打击报复,那么你是英雄。但是,喷施宝事件揭假账涉及到了利益的交换,没有升华到维护了社会公平这种公共道德的层面上。他们的“见义勇为”仅限于公司内部,所以谈不上道德,是不职业和不道德的事件。
这个事件还反映了资本家与知识精英的对立。由于大多数情况下,老板和职业经理人不是为理想,而是基于利益走到一起的,从这点看,他们之间的信任感天然缺乏,更谈不上“士为知己者死”。甚至不乏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相互看不起的情况。
郭凡生:我对揭发假账的看法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就是在一种极不规范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要说它们在财务上没有一点问题,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企业的原罪问题。喷施宝的老板之所以请职业经理人来,就是为了解决企业不正规的问题。我认为这是老板请职业经理人的初衷。
但是,职业经理人来了以后,弄到双方撕破了脸,再反过来揭发假账,是不是违反了这个初衷?民营企业对于利润和所得税的理解是有一个过程的。比如说慧聪,在请普华永道进行审计以前,在到香港上市以前,我们对利润、对税的理解是在逐渐变化的,逐渐地走向正规化。民营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就是为了把这种不正规变成正规呀。对于民营企业不是要打击、不是要秋后算账,而是应该帮助它正规化。
卫亚军:相对于手里仅握有“薪金”这张牌的老板,睿智的职业经理人反而占有更大的主动权。但好的职业经理人应当有良好的心态。在任期间要将公司作为艺术品,这样走后也能在远处欣赏她。
最好的结局:和为贵
主持人:这件事情,对于其他人有个警示的作用,如果能够防患于未然,那是最好不过了;但对于当事人,已经这样了,应该怎么处理才比较好呢?
卫亚军:作为喷施宝董事长的王祥林,在短短一个月内能同整个管理团队闹翻,也反映出来老板方面的一些不明智。现在,说什么也晚了,我看最好的处理是和解而不是“宜将剩勇追穷寇”。否则,别人看你这个老板也够狠的啊,今后谁还敢去你那个企业?甚至,职业经理人还敢去广西北海吗?我觉得,地方政府早就应该出面协调,不使这件事走向恶性。在司法上帮助本地企业,这不是保护本地的投资环境,而是恰恰相反。
郭凡生:出这件事情,说明老板也不“职业”。他用一种非职业的方法聘请职业经理人。为什么把职业经理人的工资压得那么低?职业经理人的年工资从几十万元降到只有几万块钱,即便他们接受了这个条件,他们也可能会从工资外的渠道获得其它收入———这不合法,但合理呀!所以老板在一开始和经理人签的合同就不职业化,接下来的合作怎么可能职业化呢?他用一种非职业的方式想要职业经理人帮助他把公司职业化,这也说明了他没有接纳职业经理人的素质。没有这种素质,即便职业经理人去了,也起不到预期的作用。
水皮:就一般的社会判断标准而言,老板和雇员一个是强者,一个是弱者。前微软中国的老总唐骏就很职业,不说微软一个“不”字,最终的结局很不错。喷施宝的案子再闹下去,能有什么好结果吗?现在已经是双输了,再闹下去只能是双输得更惨。我说职业经理的错误是主要的,但有错不等于有罪。他们的错是在处理和老板的关系上,顶多是他们这些经理太迂腐、不懂中国国情。
精彩言论
老板不是个职业,而是一个角色。他在公司里是老板,但是出了这个公司,他就不是老板。这和职业经理人不同,职业经理人到哪里都得吃这碗饭。
大多数情况下,老板和职业经理人不是为理想,而是基于利益走到一起的,从这点看,他们之间的信任感天然缺乏,更谈不上“士为知己者死”。
发现老板做假账,经理人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明哲保身,不参与其中。小学生守则里不也进行了改动,不再要求学生见义勇为吗?
如果经理人把老板的坏事作为一种筹码,涉及到利益的交换,而没有升华到维护了社会公平这种公共道德的层面上,那这种的“见义勇为”就谈不上道德,也谈不上职业。
职业经理人在任期间要将公司作为艺术品,这样走后也能在远处欣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