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的最终目的在于节省总费用。如果节能不节省,节能就失去了动力,节能将受到抵制。据说有某项照明节能改造项目,为了每年节约20万元的电费,竞投入800万元的节能改造费用。这项需要40年才能收回的投资是否值得,让人寻思!这种没有经过经济技术比较的“节能”只是表面的“节能”,并非“节能”的真正目标。
实现某项照明目的可以有多个解决方案,有的方案初建费用高,而每年支付的电费少,运行费用低;相反的,有的初建费用低,而每年支付的电费多,运行费用高,哪个方案更为合理就需要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如何判断方案的经济性,国际上常用的方法是等效全费用法(TOC法):照明灯具的寿命一般以10年为限,该方法分别计算了各方案的初建费用、10年寿命期电费和更换光源的总运行费用。因初建费是一次性投入的,而运行费是逐年支付的,从投资的角度而言,两者是不等值的。因此就出现了包含年利息和通胀率的现值系数,即把各方案的年运行费用等值地贴现到初建费用,形成了各自方案的等效全费用,并用等效全费用的高低来判断节能方案的经济性。
当然,一个具备了经济技术指标良好的照明节能方案只是具备了“节能”的基础,是否真正“节电”关键还取决于日常的使用者。因此,笔者认为照明节能应分为“专家型节能”和“百姓型节能”。
专家型节能
“专家型节能”是为节能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内容包含:
(1)充分利用太阳光,提供有利于天然采光的建筑条件和有利于照明的室内环境。如:有利于采光的窗地比,有利于照明的室内材料反射率,有利于采暖、空调节能的围护传热系数等。
(2)提供经济技术指标良好的照明节能方案。如:符合绿色照明要求的显色性、色温、照度,符合照明舒适性的统一眩光值UGR、均匀度,符合节能的照明功率密度LPD折算值等。
(3)提供有利于节能的照明控制方案。如:公用梯间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房间每个开关所控灯具不宜太多;所控灯列与窗平行;报告厅等大空间场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控灯等措施。
这里指的“专家”是指建筑、采光、装修设计、电气设计等与采光、照明有关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家型节能是节能的基础,是节能的前提。
北京中天节能公司是位于北京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最早从事节能产品开发和节能改造工程的专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