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著名跨国企业朗讯科技中国的4名主管因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而被集体解雇。伴随着这4名高管下台,中国商业圈中盛行“潜规则”的问题同时也被摆上台面,大白于天下。(4月9日《中国青年报》) “潜规则”这个关键词,使朗讯事件不再仅仅是一个个案,不再仅仅停留于商业或经济层面,而是具有了鲜明的标本意义,并将引发多方面的连锁效应。从目前被渐次披露的内幕来看,事件的焦点,并不是4位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品质和行为,而是更多地指向美国法律对“中国色彩的商业行为”的不容忍。所以,美国人作出的这个决定,实质上等于“逼迫”中国对商业领域盛行的贿赂和权力寻租现象立即做出有效的反应———这是美国式规则的一次张扬,同时也是对中国式商业规则的一次“揭短”和“碰撞”。
因此,对于正在加速融入全球的中国经济来说,这是一次祸福未定的考验。市场经济必定是法制经济,成熟完善且清晰的“明规则”,是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惟一可靠保障。客观地说,这些年,我们也确实朝着这个方面努力和发展———据相关数据,10年内,中国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4月9日《中国青年报》)。但“处理”了如此之多的案件,却未能有效阻止该领域的腐败,潜规则的影响有日益扩大之势。
“潜规则”现象是一种恶性循环。在如此普遍而力量强大的“潜规则”笼罩下,所有的商业行为都有可能铤而走险。每一次遵循“潜规则”而“成功”的交易,都是对整体经济环境的一次破坏。尤为可怕的是,这种破坏性还具有一定的“成长性”,随着既得利益者人数的扩大和默契加深,“潜规则”的“同化”力量会越来越强。据朗讯公司披露,该公司本次进行的对全部23家海外分公司的反腐败调查,只在中国区发现了问题。把这个结果和本次事件综合起来看,可知朗讯确实是一个严格而规范的公司,但这样的公司也会被中国商业圈的“潜规则”“同化”,委实让人感到尴尬,同时更能觉出一种潜在风险的逼近———假如不能妥善处理这个问题,所有的市场规则都可能受“潜规则”的左右。
腐败是“潜规则”的母体。所以,“潜规则”盛行也许是一种提醒:对于反腐败应该换换思路了———靠教育的“预防式”反腐、靠惩治的“救火式”反腐,靠增设监管部门的“修补式”反腐,可能都不是治本之策。若论釜底抽薪之法,也许正如茅于轼先生曾经讲过的那样,应该进一步把资源配置权从官员手中彻底夺回,交还给市场———当官员面对市场经济利益“无处下口”之日,亦可望是“商业潜规则”消亡之时。
当然,用这样的办法剔除“潜规则”,或会引起一次巨大的阵痛,甚至会暂时影响经济发展速度。然而,规则是市场经济赖以保持活力的“精气神”,市场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规则的竞争、制度的竞争。如此有害的“潜规则”不除,我们如何应付外来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