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储备三步走 石油商业储备具有灵活及时地稳定市场的作用,事关国家石油安全。在较高的对外依存度及复杂的国际石油进口形势的背景下,我国的石油商业储备体系建设应该如何进行?谁又将是建设石油商业储备体系的主体? 专家表示,毋庸置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化四大石油公司理应在石油商业储备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就目前而言,四大石油巨头在资金、技术、设施、人才和管理等方面,已经不存在较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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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安全战略研究专家郭小哲说,我国石油商业储备体系结构可以分为主体、协同体、外延体及其他四个部分。主体即为四大石油企业,在石油商业储备中占较大份额;协同体包括具有一定储备能力和实力的国有中小型石油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在我国投资的国外石油公司;外延体是指与我国达成建立石油商业储备互助协议的国家;其他主体则指能够参与商业储备的协会、公益机构或者个人储备。 在这样的商业储备体系结构下,郭小哲认为,我国石油商业储备的建设进程应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过渡体系(2006~2010)。四大国有石油公司负责初期的管理和运作,国家提供财政支持和金融优待政策,并对过渡体系制定总体规划。这期间,基地布局重点应在石油高消费的东部沿海地区,储备油品应侧重成品油。 第二阶段为中期规划(2010~2015)。这一时期我国石油商业储备体系基本成形。国家石油储备机构要在石油商业储备法律法规指导下,依法负责石油商业储备协同体企业的选择、分类、监督和管理;做好外交部门合作,推动建成我国石油商业储备外延体系;与四大石油企业一起做好过渡体系预定计划的转型。 第三阶段是远期设想(2015~2020)。这一阶段,石油商业储备体系主体开始转变,拥有一部分达成石油商业储备互助协议的国家,外延体系基本建立起来;协同体企业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发展自身实力,并在石油储备机构指导下,完成与主体和外延体系的结合。 三步走的论断毫无疑问合乎商业储备发展的要求。待时机成熟,我们会欣喜地看到一个能源安全稳定的国家呈现在国人和世界面前,这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