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误国的大佬 “爱国消费救中国”论是一种误国论



今天从网上看到以下报道:

北京政协委员建议发动爱国消费运动扩大内需

http://news.cctv.com/china/20090114/100556.s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9-01/14/content_10653942.htm

1月13日,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建议,“发动一场爱国消费、扩内需、救中国的运动”,让每个人、每个单位把一年的收入都进行消费。“如果政府允许这么做的话,我愿意拿出我的精力和我的财力去推动这个事情。”

看了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的建议后,我认为,这既是一种危险的误导,也是一种有危害的“误国论”。

本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认为:

一、虽然我们时刻要居安思危,但是,在中国现在的经济领域里,真正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的、危及到中国需要救的不是消费问题,也不是内需问题,而是扭曲的房地产业。

两年前,2006年12月14日,我在《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的罪魁祸首是扭曲的房地产业!》一文里就指出:

http://www.aihuau.com/article/65/65866_1.asp

“粮油等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的罪魁祸首是扭曲的房地产业!恶性循环已经开始,经济领域的危机正在向我们逼近!”。

2006年12月18日,我在《扭曲的房地产业与文革的负面影响之类比》一文里又指出:

http://www.aihuau.com/2006/63250.shtml

http://www.aihuau.com/article/66/66147_1.asp

现在的扭曲的房地产业却因为暴利支撑的高房价给广大老百姓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很多人几十年精疲力竭地劳作也换不来一套房子,大部分人因为高房价压得喘不过气来,房费成为了人们心中和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急事,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影响,为了房款还贷或为了积攒买房的钱,很多人把生育、繁衍后代的事情不得不摆在第二位,很多人即使生育了后代,又会因为高额房款的还贷和积攒买房钱的压力,节俭生活的正常开支,继而影响到后代的生育、发育和教育质量;从这个角度上讲,扭曲的房地产业真是给中华民族带来了灾难。

文革曾对我国国民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重的,但扭曲的房地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也将是深重而不可估量的,很有可能比文革对国民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要大。我们的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对文革进行拨乱反正,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后如果对扭曲的房地产业带来的危害进行拨乱反正,其难度可能将不亚于对文革的拨乱反正。

二、爱国,是人民对祖国的一种高尚而纯洁的民族情感;消费,是买者或消费者花一定的钱,从卖家或商家手里买来自己需要东西的过程和结果。既然把爱国和消费扯在一起,那么,就要弄清楚消费者的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消费过程中和消费以后,对国家带来什么好处?

平民百姓的钱主要是从正常、合法的劳动中来,但是,高得离谱的房价,却大量吸走了平民百姓有限的血汗钱,导致很多平民百姓在其他领域的消费能力大大削弱;一些想买房又没钱的平民百姓,面对必须买的房子,而要筹款去接受高房价,导致这些平民百姓不得已削减在其他领域的消费。平民百姓的钱的来源渠道和数量是有限的,而吸进平民百姓的钱的渠道却是无限的和深不可测的。让平民百姓为房子、就医、上学等问题而头疼地去“爱国消费”,这行得通吗?

说到消费者的钱从哪里来,我们要说到贪官。贪官是一群极具消费力的消费者,关于贪官,本人曾写过两篇文章:

 中国正在误国的大佬 “爱国消费救中国”论是一种误国论

1、贪官多如狗,贪官不如狗

http://www.aihuau.com/article/73/73885_1.asp

2、抓出1万吨贪官,比发现10亿吨大油田更有价值!

http://www.pma.com.cn/qiye/2007/1213/14593.html

很多祸国殃民、违法乱纪的贪官贪污了很多钱,这些贪官如果此时将过去贪污的钱都拿来消费,他消费得越多,说明他对国家和人民犯下的罪就越多,能说这些贪官是在“爱国消费”吗?

消费是一种个人或单位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出发点的行为,而“自己的需要”与“国家的需要”往往是没有直接对应联系的,有时还是恰恰相反的。比如:毒品交易、嫖娼都是消费,但是,这类消费却是与国家的需要背道而驰的,也是对中华民族有害的消费。还有一些过度包装促成的奢华消费,这一种消费是对人类宝贵资源的浪费,等等,这些消费,对国家没有一点好处,能说“爱国消费”吗?

把消费与爱国扯在一起,不是一种无知,就是一种误导。既然李哲能当上北京市政协委员,他不可能无知,只能是一种误导了。

三、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建议“发动一场爱国消费、扩内需、救中国的运动”,表面上看,他的建议挺“爱国”,挺有高度,其实,他的建议不仅没高度,还是错误的。现在的官员和专家很喜欢以“救世主”的口吻来说“救”,但是,很多官员和专家的“救”法,却是片面的,甚至是反动的。关于“救”的问题,2008年10月26日,我曾写过《“救楼市”应是把房地产救到规范与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一文,文中,我写到:

http://blog.wise111.com/blog.php?do-showone-tid-81855.html.html

楼市该救,但不应该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急于让不法房地产商将手中的高价商品房卖到消费者手中,或者是政府用人民的血汗钱把不法房地产商手中的高价商品房接过来。

要救楼市,首先就应该把那些背后潜藏着违法、违规、腐败、贿赂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清理出来,把那些与房地产有关联的腐败官员抓出来,把那些房地产商贿赂给政府官员的钱追回来,让那些在建、待售的商品房“干净”起来。

2006年10月19日,我在《要从民族的高度来看待扭曲的房地产价格的危害性》一文里还曾指出:

http://www.aihuau.com/article/63/63071_1.asp

房地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它不仅影响到当前人的生活质量,还将影响到后代人的生活、生存质量。

一些不良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一些昧着良心跟着不良房地产开发商搜罗钱财的银行、官员、“专家”等,只顾实现自己的富裕最大化,而不考虑给后代人带来的重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压力。

大部分中国人如果长期生活在沉重的、灾难性的压力中,是会影响中华民族的和谐、健康发展的。

我们应该站在振兴中华民族、复兴中华民族的高度,来看待脱离人性、脱离市场规律、失去理性的房地产价格疯涨的严重问题。

所以说,如果平民百姓真地都按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哲的建议去消费了、扩内需了,那么,就让那些以房地产业为阵地、使中国经济陷入困境的不良、不法分子金蝉脱壳、逃之夭夭了,那肯定会误国的。

附一、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的罪魁祸首是扭曲的房地产业!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06年12月14日

http://www.aihuau.com/article/65/65866_1.asp

本人曾撰写过多篇关于房地产问题的文章,其中不乏严厉的用语,之所以对扭曲的房地产业及其背后的责任机构和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指责,是因为我认为:扭曲的房地产业正在伤害还将继续伤害广大老百姓!即使你不买房,你也要受伤害。

不知我的感觉或认知对不对,我还认为:

1、粮油等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的罪魁祸首是扭曲的房地产业!

2、扭曲的房地产的价格疯狂涨多少,人民币将对应贬值多少!

3、恶性循环已经开始,经济领域的危机正在向我们逼近!

附二、扭曲的房地产业与文革的负面影响之类比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2006年12月18日

http://www.aihuau.com/2006/63250.shtml

http://www.aihuau.com/article/66/66147_1.asp

从2005年11月22日到现在,本人已写过以下多篇关于房地产业问题或扭曲的房地产业的问题的相关文章:

1、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乖乖公布住宅类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有效办法

2、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百姓、房子面前都很尴尬!

3、要从民族的高度来看待扭曲的房地产价格的危害性

4、三篇关于房地产问题的文章直指政府(无能→尴尬→犯罪)!

5、如果说任志强是一条狗,有些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连狗都不如

6、准让国内商品房迅速降价的“精五条”

7、“混乱+混蛋”的房地产业背后的十一种机构或群体

8、房价不再滥长的时候可能在此时

9、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的罪魁祸首是扭曲的房地产业!

从文章的标题就能看出本人对目前的扭曲房地产业的不满程度甚至是痛恨的程度,真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本人的立场和态度了。

听到有人说“文革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想到过去有人说文革是“十年浩劫”,本人马上就想到目前的扭曲的房地业,并继而将文革的负面影响和扭曲的房地产业进行了类比,形成了以下思考:

一、如果说文革是“十年浩劫”,那么,是谁在“浩劫”呢?从老百姓身上劫走的又是什么呢?“浩劫”的主体是“四人帮”吗?是“造反派”吗?他们“浩劫”了全国人民创造的财富了吗?如果他们胆敢把老百姓创造的财富劫到自己家里去,那个时候,门也没有!命也会没有的!“浩劫”的客体是谁呢?是老百姓吗?也不像,广大老百姓家创造的财富以及用于日常生活的财产并没被他人劫走,但是,的确有一小部分人的家被抄了,这部分人的家里的财产是被一些人劫走了的,然而,这些被劫走的财富或财产是不允许也不可能通过正常渠道转到另一个私人的家里的。

现在来看一看目前的扭曲的房地产业:土地是国家的、是人民的,是人民一刻也不能离开的、休养生息的基地和资源,但是,房地产开发也离不开土地,所以很多土地就被一些不法、大量房地产商以低价购进、圈进,再经过其所谓的“开发”、“增值”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房子连同土地一起高价卖给老百姓,继而从中牟取暴利;从一定角度上讲,这实质就是把国家和人民的土地变成其掠夺、搜刮老百姓财富的工具和载体了,扭曲的房地产业市场成为了部分不法、不良房地产商及其背后的帮凶、既得利益者们“浩劫”老百姓财富的战场了,这里真可用“浩劫”这个词了!这里的“浩劫”者是具体的:即部分不法、不良房地产商及其帮凶、既得利益者;被“浩劫”的对象也是具体的:即广大的老百姓;被“浩劫”的财富从广大老百姓手中和脚下转移到一小部分人即部分不法、不良房地产商及其帮凶、既得利益者的手中了。

二、如果说“文革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应该主要是从文革对那个年代的人的生活、身心健康和繁衍后代的生育行为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性来讲的;不可否认,文革的确是给那个年代的一部分人的生活、身心健康和繁衍后代造成了较大的甚至是极大的破坏,但是,那个年代的大部分人的生活相对来说还是稳定的,尽管生活水准不高,但大部分人的身心还是相对健康的,大部分人繁衍后代的动机和行为是没有因为深重的经济压力和强大的精神负担而受到影响和限制的。而现在的扭曲的房地产业却因为暴利支撑的高房价给广大老百姓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很多人几十年精疲力竭地劳作也换不来一套房子,大部分人因为高房价压得喘不过气来,房费成为了人们心中和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急事,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影响,为了房款还贷或为了积攒买房的钱,很多人把生育、繁衍后代的事情不得不摆在第二位,很多人即使生育了后代,又会因为高额房款的还贷和积攒买房钱的压力,节俭生活的正常开支,继而影响到后代的生育、发育和教育质量;从这个角度上讲,扭曲的房地产业真是给中华民族带来了灾难。

三、文革结束后,我们曾经反思和讥讽过文革期间所出现过的假、大、空的社会现象,文革期间的假、大、空是什么东西假、什么东西大、什么东西空呢?我认为假、大、空主要还是从经济领域里产生,然后再迅速演变、扩散到社会其他领域里的,假、大、空危害了我国的经济建设,也滋生了不实事求是的不良风气。但是,尽管那时的假、大、空不好,或者很不好,但那时的假、大、空的目的还是好的,那时的假、大、空也没有崇洋媚外、用外国的东西来衬托或包装、贴金,只是为了在政治上突出和引导全国人民共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和成果的。可是,我们来看一看目前扭曲的房地产业,不法、不良房地产开发商从获得房地产开发资格开始,到获得银行贷款、圈地,再到宣传、销售,几乎所有的环节都有假、大、空的行为,假文章、假报表司空见惯,不假就做不成文章;以小充大习以为常;承诺的东西不兑现,承诺的东西就没打算兑现,就是一个空的圈套;大量楼盘在宣传的时候都走崇洋媚外的路子,用所谓外国的先进概念、名词来做假文章,吸引消费者上当,其目的和结果就是一个:即从广大老百姓那里牟取更多的财富;所以,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如果把扭曲的房地产业里存在的假、大、空与文革期间的假、大、空作一比较的话,扭曲的房地产业里存在的假、大、空比文革期间的假、大、空是有过之而无及的。

四、文革是存在过无政府主义的现象的,但那时不管哪一路的“造反派”都还听中央的,中央一声令下,不管哪一路“造反派”,都不敢与中央对抗,而且,每路“造反派”的成员大多数是来自老百姓家里的,都是不敢与人民为敌、欺压老百姓的。可是看看现在的扭曲的房地产业,中央调控房价、期望能影响或指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号令一个接着一个,但是都成了废纸,你调你的,我涨我的,而且是离中央最近的北京市涨得最凶、最离谱,完全是无政府主义的现象;老百姓关于稳定房价、降低房价、打击房地产业里腐败、暴利行为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都淹没在房价一片涨价声中,不法、不良房地产商及其背后的帮凶、既得利益者门已经没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感情了,已经客观地走到广大老百姓的对立面去了。所以,如果把两者在无政府主义的方面作一比较的话,扭曲的房地产业的无政府主义现象比文革期间的无政府主义现象更广泛、更持久,违背中央政策和背离人民意愿的性质更恶劣。

五、文革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是存在的,但是中华民族的节约美德在文革期间受到的负面影响还是不大的,文革期间那时倡导的还是节约闹革命;可是现在扭曲的房地产业,把中华民族节约的美德破坏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了:本来中国人口多,中、小户型最适合中国人购买和居住,可是很多房地产商偏偏为了自己牟取更大利益而盖大户型;有一定节约意义的经济适用房失去了节约的意义和方向,大量经济适用房都到了不该享用经济适用房的人的手里;很多商品房空置、闲置。

六、文革曾对我国国民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重的,但扭曲的房地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也将是深重而不可估量的,很有可能比文革对国民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要大。我们的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对文革进行拨乱反正,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后如果对扭曲的房地产业带来的危害进行拨乱反正,其难度可能将不亚于对文革的拨乱反正。

综上所述,本人将文革的负面影响与扭曲的房地产业放在一起进行类比,不是给文革唱赞歌,而是希望用文革曾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痛来警示我们:

我们不能再经历类似文革曾带给我们的痛了;

中华民族再也不能经历与文革类似或超过文革的“灾难”和“浩劫”了;

要对不法、不良房地产商及其背后帮凶、既得利益者们进行严惩、清算;

不法、不良房地产商及其背后帮凶、既得利益者们有错或有罪,但任由不法、不良房地产商及其背后帮凶、既得利益者们为所欲为,我们也有不作为的错。

附三、要依法批评北京市并追究关联负责人的责任!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 刘先明

2007年1月10日

http://www.aihuau.com/article/67/67038_1.asp

北京市的房价已经是公认的“显著上涨”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但是,北京市政府仍然没有控制住商品房这种重要商品价格的继续上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应该责令北京市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对直接分管北京市房地产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十六条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

第二十七条 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第二十八条 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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