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16日宣布高层大降薪后,19日从中国铝业集团公司获悉,公司全体普通员工至公司高管减薪15%-50%不等。据了解,其减薪方案为:普通员工减薪15%,科级领导减薪20%,处级领导减薪30%,分公司领导减薪40%,公司高层领导将减薪50%(1月20日《京华时报》)。
通过比较,作为国有大型企业的中铝集团与作为民营企业的三一集团在降薪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做法和目的。 三一集团只降高层薪酬(董事长、董事以及高管人员),不降一般员工薪酬,而中铝从一般员工到高层全部降薪;三一集团高层降薪幅度远远大于中铝集团,三一董事长只拿1元年薪,董事降薪90%,集团高管降薪50%,而中铝集团公司高层领导最高降薪50%。 从降薪目的看,三一集团高层大降薪原因在于应对金融危机对业务经营带来的下滑影响;而中铝集团的全员降薪用公司副总经理吕友清的话说,预计全年盈利约为20亿元,为达到今年50亿元的业绩目标,公司全体普通员工至公司高管减薪15%-50%不等,降薪的目的是为了完成50亿元的年度利润目标数字。吕友清透露,目前中铝全部员工大约有24万人,希望通过这次大规模的降薪缩减开支30亿到40亿元,预计总共将节省人力成本30%左右。 从经营困境的原因分析,三一集团与全球众多公司一样受到金融危机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出现下滑迹象,造成短暂性经营困难;而中铝集团作为相对垄断性的国有大型企业,实力较强,正常经营带来的损失并不是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其在投资市场的失利值得深思,比如:两拓合并失败后,中铝公司的80亿美元投资亏损等。 三一集团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在降薪问题上,只降高层薪酬,并且幅度之大实属罕见,而对员工却坚持“不裁员、不减薪、不接受员工降薪申请”的“三不政策”,很值得国有企业思考。中铝作为一个实力非常强的大型国有企业,笔者不赞成为了完成不一定科学的利润目标,而从员工赖以生存的工资中做文章,从员工口中挖利润的做法。虽然员工减薪只有15%而高层领导是50%,但两者对员工和高管们的含金量不一样、所起作用不相同。另外,如果是像三一集团那样的普遍性原因造成的企业困难,员工理所当然需要共同承担、共同应对,而三一却并没有让一般员工减薪。假如是高层决策失误,诸如投资市场失利造成的公司困境,那么,就不应当让员工承担,高层应该毫不犹豫的担当起来,应该大幅降低薪酬。笔者认为,在薪酬分配公平问题上,民营企业能够做到的,国有企业没有任何理由做不到;让民营企业来立标杆,国有企业应该感到脸红。 无论如何中铝降薪都是一个好现象,但如果能够再细致一点,高管降薪幅度再大一点,对员工做得再好一点,就更好、更完美了。热切希望其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有所震动和感悟,特别是社会反应强烈的金融企业高管们应自觉、尽快地加入到大幅降薪行列里。当然,仅仅依靠企业决策层的良心发现、道德因素远远不够,也靠不住。归根结底,必须通过完善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内部薪酬约束、考核机制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