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来,关于“全民每人发千元红包”刺消费、保增长话题,正成为舆论热点。
我非常认同这种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举措,直接刺激国内消费的保经济思路。相对某些社会、经济效益前景不明的投资而言,国家直接刺激消费的投入,其比较效益无疑大得多:一是没有中间审批环节,可杜绝腐败;二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可减少浪费;三是直接增加有效需求,可迅速救活企业、增加就业。这后一条最为重要。2009年的就业问题是大问题、大难题。就就业谈就业,永远是空谈,只有把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中小企业救活,才能解决就业问题。而只要国内消费需求增加了,多数外向型企业是可能通过内销市场救活的。这项工作,在2009年上半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国际市场即便好转,也要2009年下半年。
但恕我直言,目前的发现金、发消费券的动议,却是与直接刺激消费的目的相背离的。换言之,即便每人发了1000元,也不能像美国一样立竿见影取得成效。这是因为,中国有着与美国完全不同的国情:美国人消费是“享受生活”,平日就喜欢借债,有了多余现金,当然更愿消费了;中国人消费是“过日子”,平日就计划支出,有了多余现金,当然会想到储蓄了。何况,当下贫富差距严重:穷人有消费需求,更有后顾之忧;富人没后顾之忧,却无消费欲望;最终,穷人和富人的钱,该进银行的,还是要进银行。当然,如果发的是消费券,消费券可能花了,但替换出来的钱却会存起来。因此,13000亿投放下去,能有3000亿用于消费,就很不错了;那10000亿转一圈了回到银行,又要变成投资了!这显然不是好主意。
我认为有效的刺激消费方案,一是要确保投下去的钱能变成增量消费资金;二是能产生吸引效应,把巨量银行存款引到消费市场上来。“消费折扣卡”方案,就是基于这种目的设计的。我建议,2009年上半年发放,每人一卡(但不含服刑人员),金额500元(如果效果甚佳,下半年再发放500元)。
所谓“消费折扣卡”,就是消费优惠券(用卡的方式,是为了安全,为防止被重复使用),它可在消费中抵扣一定比例的现金。“消费折扣卡”一次性使用。持卡消费超额部分,个人负担;折扣金额消费不足者,余额作废。譬如:500元的“1/3消费折扣卡”,持卡消费1500元,只需交付1000元;消费2000元,需交付1500元;消费300元,只需交付200元,400元折扣余额作废。同样,500元的“1/5消费折扣卡”,持卡者消费2500元,只需交付2000元;消费不足,余额作废。两种比例不同的折扣卡,是为适用农村与城市不同购买力设计的。
“消费折扣卡”持卡消费范围不限,大型商场,自设读卡设备;其它消费,可由银行代收。“消费折扣卡”可以转让和买卖。这样,特困或特富群体手中的卡,就可能转到消费意愿强烈的人手中。但无论怎样流转,这些卡中的金额是不会浪费的,更不会流入银行,而且,能把3-5倍的钱从银行中吸引出来。城市一个3口之家,1500折扣金额,可有效刺激家电大件的更新,效果等同于家电下乡。粗粗匡算,全国投放6500亿,可直接拉动2万亿消费,间接产生10万亿效益,这对2009年实现“保8”目标的意义,无须多言。
最后需说明的是,无论是全民发钱、发券还是发卡,都是非常时期的非常经济举措,没什么政治和社会意义。因为这种平均发钱的做法,既违反社会主义公平原则,亦无救困解贫的正义效果,与一些人所谓的“扼制两极分化,缩小国民收入分配差距,改变不合理分配关系”的目标,风马牛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