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国家开始力推节能减排,各地对太阳能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深圳、烟台、广州等市以及江苏、海南等省,先后宣布实施太阳能热水器强制安装政策,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也确实为建筑的节能帮助巨大,太阳能“强装令”功不可没。但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推广却比较困难,处处红灯闪闪,出现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呢?
目前的太阳能热水器无法满足建筑的多样化要求,市场推广的模式显露诸多弊端。
首先,业主自行安装的太阳能杂乱不堪,影响了新建小区的景观,给城市的边际景观造成视觉污染。其次,由于国内标准不完善,标准不一的太阳能破坏了建筑结构与功能,在建筑的防水、防雷、防风、承重方面留下安全隐患,太阳能伤人、太阳能高空坠落等事件不绝于报端;第三,目前屋顶已经成为许多顶楼业主的“私家领地”,许多业主因为在楼顶安装太阳能而发生争端,极易引起后期物业管理的不便;第四,随着国家“节能省地型建筑”倡导、城市化进程的开展,目前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限的屋顶面积越来越难以满足大多数业主对使用太阳能的渴求;太阳能热水器的先天不足,也让很多房产商爱恨交加,许多小区、物业严禁安装太阳能,许多城市如大连也出台了“禁安令”。
再就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一些开发商、设计院不了解太阳能产品,使得他们不能接受这一产品或是很好的将太阳能融合到建筑当中。太阳能行业中一些企业较低的自我约束力,使得一些不符合建筑一体化标准的产品被安装到了建筑上,不仅没有起到节能的作用,而且影响了建筑的美观,造成了太阳能消费者、开发商对太阳能产品认识的偏差。
其实我认为推广中最大的瓶颈就是国家还缺少对整个太阳能产品有效的监管和标准体系,主要可以分为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标准和产品方面的标准两大类。
原则上说,如果将太阳能引进建筑体系,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标准,使所有的设计师、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所有的建筑业内人士,都可以通过标准化的体系,在初期就可以进行建筑一体化考虑,就像每家每户都会安窗户、小高层自然要装电梯一样简单。
但是我们在节能减排的环境下,不可能先等着标准出台了以后再去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实施当中不断规范,建立示范工程,以工程促规范、在示范中完善,反过来再规范工程,这样才能促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良性发展。力诺瑞特在全国实施了1000多个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工程,我可以保证每个工程都可以当作示范工程,其中一些工程还受到了国内政府乃至联合国的高度肯定。像杭州长岛绿园热水工程,获评联合国“人居奖”;上海建科院工程,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建筑工程综合类项目一等奖;宁波“维科、水岸心境”太阳能工程,成为“建设部住宅节能示范小区”等等。
在工程推广实践的基础上,力诺瑞特在国内首家出台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与应用》标准图集,为太阳能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管理提供技术标准,成为全国第一部最全面、最具代表性的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图集。这就是刚才我说的在示范当中完善规范的最好的例证。
从微观上来说,也就是从产品或品牌的角度考虑,太阳能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和建筑“门当户对”。我觉得国家相关部门首先应该和开发商或是太阳能企业联合制定适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产品的标准,先把对产品硬性的标准定下来,保证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的质量;其次政府应该为太阳能行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招标环境,实现招标的“市场化”,这样不仅能保证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质量,同时也会促进太阳能行业的良性发展。
在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形势下,政府手中的指挥棒不可能停止挥动,回顾太阳能的发展史,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我觉得既然是市场经济,在以后的发展中政府的职能也会由指挥转为引导,对太阳能行业给予宏观调控,让太阳能行业不断市场化,在市场规律中去淘汰、筛选,使建筑一体化规范不断完善,最终达到太阳能行业规范的提升,实现太阳能行业的大跨步。
对于企业方面,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产品,使其能与建筑更好的融合,实现太阳能热水器的部品化。其次,太阳能行业肩负着节能减排的大任务,这就需要每个企业都要提高自己的约束能力,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国家负责,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一个重要体现,高品质的产品是永远不会被市场淘汰被消费者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