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个精深博大的思辨,这里我们不探讨以人为本的理论意义,仅就实践以人为本谈点看法。
企业实践“以人为本”顾名思义就是要以人为根本,这个根本是人的人格尊严和人的物质利益。
人格尊严和物质利益究竟哪个排在首位?从玛斯洛的人的需求金字塔理论中是把物质需求放在金字塔的最底层,是首位;但是企业中的人群在金字塔的各个基层都有,蓝领和白领的利益需求肯定不一样,那么我们究竟要照顾哪个群体的利益呢?而员工需求的满足又该如何与公司利益平衡呢?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想法,但这不是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
公司需要团队精神,需要制度和执行,需要高效率,这些和以人为本矛盾吗?本质上看是矛盾的。矛盾点在如何实现按劳取酬,在员工的奉献与公司的风险之间有一个平衡的问题需要探讨。员工认为我做了应有的奉献,但是我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公司认为,公司的风险是员工所无法承担的,为什么跳楼的都是老板呢?
因此以人为本在这个意义上看,不仅是以员工为本,同时还要以社会人(产品(服务)使用人),老板(个体或群体人)为本,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
以员工为本则要从企业的愿景入手,通过强化培训使员工同一到公司的价值理念上。因为员工的个体的价值观是多样性的,所以08版的劳动法,多处提到了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员工有组织的行为和企业达成一种共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建立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是整合员工利益和理念的一个管道。
以产品(服务)对象的人为本,则需要企业提供合乎社会道德的产品(服务),因此企业内部的管理原则(质量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不能放弃,企业上下只有在这个方面形成共识才能有效实现产品(服务)的以人为本。
以老板(投资者)为本,则需要员工和社会认同资本的运行规律。看到实现小康目标中的资本的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地获取利润。承认社会主义阶段中“剩余价值”的合理性。
当然,当前以人为本在实践中要关注的是以蓝领为代表的社会弱势群体,从物质利益和人格尊严上保障这个群体在社会上的利益,但是如果忽略了消费者和投资者这个人的群体,和谐将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