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亦称道德危机,是上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
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它是由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里茨博士在研究保险市场时,发现了一个经典的例子:“美国一所大学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有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发起了一个对自行车的保险活动,保费为保险标的15%行动。按常理,这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从中应获得5%左右的利润。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这是因为自行车投保后学生们对自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在这个例子中,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而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就是道德风险。”可以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不可避免。
道德风险具有主体行动的道德不定性及其社会后果的不定性。其现象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之中,既主观、又客观的道德风险,既蕴含着招致危害社会的消极后果的可能性,也蕴含着带来有利于社会的积极后果的可能性。道德风险具有个体性、群体性以及社会性等不同类型。
中国企业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也暴露出自身发展的一些欠缺与不足,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道德风险,逼向中国企业。当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逃避或违犯这些规范与制度时,就构成了道德风险。由于经济主体发生道德风险付出的成本小,而因违约不讲信用而获得的收益较高,企业对道德风险的投机行为在社会上盛行,企业为了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或超额利润,不惜逃避或违犯各种制度和规范,以牺牲他人的利益或整个社会的利益为代价,是一种企业本位主义的突出表现。
“中国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中国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
在全球一体化的经济背景之下,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国际化潮流,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评价企业道德高低的标准,同时也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中国企业刚刚走上“国际化”之路,即遭遇了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检验标准,并由此决定是否允许中国企业进入其市场,由企业社会责任形成的市场门槛,不能完全归于国际贸易摩擦的一般内容,而是具有更进一步的贸易禁止等倾向。中国企业即使到发展中国家去投资设厂、进行经济贸易活动等,也会受到当地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的严密监督,如不负社会责任,名声不佳,则会被逐出市场。
近年来一个新的国际贸易标准———SA8000标准(被称为:社会道德责任标准),是全球第一个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其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核心是保护劳工权益,如不允许使用童工、保证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等。SA8000标准于1997年发布后,一直受到欧美国家工商界和消费者的欢迎和支持,一些跨国公司如耐克、沃尔玛、麦当劳、雅芳、家乐福等著名大型企业为了避免品牌形象受影响,也纷纷响应这一认证。由于他们要求产品配套企业和合作企业都要遵守这些守则,从而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扩展到了承担其生产制造基地的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CSR(“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等。SA8000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产物之一,部分跨国公司开始主动或被动地接受按照以国际劳工标准为依据而制定的“工厂守则”或“生产守则”,该认证已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
“沃尔玛事件”敲响了警钟
《华盛顿邮报》刊发了一例“沃尔玛事件”,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该报刊登了其记者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家企业的实地调查报道,描述该企业存在克扣工人最低工资、非法强迫工人加班、工作环境恶劣等现象,报道的矛头直指该企业产品的买家———全球最大的零售贸易商沃尔玛。这种压力传递到这家东莞企业的管理者身上,几个月后,企业员工的待遇发生了变化:以前从没有和企业签订任何字据的工人现在签了用工合同,加班工资明显上涨。但是,沃尔玛的订单还是从这家企业消失了。
“苹果公司用了烂苹果的标准?”
2006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劳工权益事件,尘埃落定。苹果公司经过调查后宣布,“在大部分接受审查的项目中,富士康遵守了相关政策”。这意味着苹果公司暂不会取消富士康代工资格。苹果公司风波停息了,其他的,如苏丹红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农民工欠薪事件等企业社会责任事件也时有发生;还有些跨国公司以本土化为名漠视社会责任,有几十家在中国的跨国公司被环保部门列入了水污染的黑名单。
具有社会责任感是决定企业能否在全球化运作中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中国一些企业倾向于通过外企来提高本企业的道德标准,这显然有失偏颇。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深入,资本的全球性流动与全球性产业链的形成加剧了劳动力对资本的依赖性,但是,具有鲜明“经济人”特质的外企,其流动性更强,中国本土企业才是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工人权益的保护与被尊重,才是中国企业道德标准提高的核心和永动力所在。
几年前,用极不卫生的下脚料制作劣质饺子的丑闻震惊了整个韩国,民众十分愤慨,一致抵制购买此类食品,食品业因此遭受严重打击。一家被证实制作劣质饺子的公司总经理投江自杀,并写下遗书向国民谢罪。遗书中写道:“自从‘劣质饺子丑闻’被曝光以来,我就面临了巨大的经济困难……希望我的儿子和女儿能在他们妈妈的照料下茁壮成长。”这位总经理还写道:“如果韩国饺子生产商不能尽快洗清污点,恢复自己的声誉,他们无法继续在市场中生存。”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大势所趋,企业的社会责任与道德标准的提高不是一种境界,而是一种生存方式,更成为了潜在的市场门槛。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将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将决定国际竞争力的高低。中国商品的出口贸易,将遭遇下一道严重阻碍,就是——“道德壁垒”, 中国企业应该未雨绸缪、从现在起要抓紧应对,尽快具备突破和跨越“道德壁垒” 屏障的能力,这道屏障很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时刻在国际舞台上被竖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