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解说



增值税与企业和个人息息相关,弄清楚增值税几回事很有必要。为此,对之解说如下: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二、课税对象

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为增值额。

三、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二)项、(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从1994年5月1日)起执行。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解说

(三)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四、增值税征收率

(一)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

(二)其他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及购进农业产品按13%扣除率、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所支付运输费用准予按7%扣除率(购、销免税货物除外)、使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购入废旧物资购入金额的10%扣除率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六、增值税起征点

自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七、增值税主要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

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林业综合利用、水泥综合利用)先征后退;

4、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免税;

5、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免税;

6、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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