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效益审计是对经济效益实现途径的开发利用和实现程度的审计,是我国政府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从这些年的实际工作来看,审计机关一直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为主要的工作内容,而对政府使用纳税人资金的有效性的监督职能还远未履行到位。
一、效益审计的现状分析
我国国家审计制度恢复20年来,审计机关的主要审计工作仍是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虽在效益审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说,效益审计的开展情况很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审计机关并未把效益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来安排,而是在财务合规性审计过程中顺带关注经营管理和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财务审计报告中偶尔顺带提及效益评价和管理建议。二是效益审计开展范围小,层次低,手段落后,事后审计居多。三是效益审计随意性大,并没有把审计效益作为法定审计任务,即使偶有开展效益审计,效益审计无规范性,审计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二、效益审计的理论依据、社会需求与开展条件
开展效益审计,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有理论支持。《审计法》第2条已明确规定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是审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受托责任理论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理论基础,国家政府部门不仅负有保证人民公有财产安全完整和合法使用社会资源的责任,而且还负有有效节约和利用社会资源的效益责任,考核政府效益责任如何,必须开展效益审计。
三、怎样开展效益审计
一是应选择好开展效益审计的最佳切入点。选择切入点时,应充分考虑到审计机关和人员的胜任能力,被审计单位的可接受程度和社会的需要。目前效益审计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性资金,目的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及一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应作为效益审计的重点。目前的效益审计还应以揭露问题为主,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而不可能象国外那样搞全面的效益评估。
二是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审计人员效益审计的学习与培训。效益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强、难度很大的全新工作,与传统的财务合规性审计相比,具有目标多样化、标准模糊化、方法灵活化和评价主观化、结论非强制化等一系列特点,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效益审计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之中,范围之广,情况之复杂,只有通过努力学习和认真培训,才能胜任工作。审计机关可选派一些审计骨干到效益审计搞得好审计单位去参观学习,体验效益审计的操作程序,收集效益审计的实践经验。
三是要做好效益审计的“三化”建设,力争高起点开展效益审计。我们应避免走“先自由发展,然后再去慢慢规范”的老路,从一开始就必须重视效益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四是要改变审计观念,在效益审计中应重揭露问题,轻处理处罚。在传统审计中,对审计发现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必须依法进行审计处理和处罚。但在效益审计中,由于难以评价一些影响经济、管理效益的行为是否合规或违规,加之难以事后去纠正某些影响效益的行为,也难以实施制裁措施,使得对发现的一些问题无法通过以往常用的处理、处罚措施来解决,而只能通过向政府和人大反映问题,借助政府的决策和人大的监督来促使问题的解决。
五是充分重视利用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效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机关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和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查明的问题,改进被审单位管理和方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增强政府行为的效益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