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事件实在让人痛心。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记得看过一个“科斯定理”,说的是权力的寻租性腐败是如何产生的,觉得很有道理。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哈里·科斯研究过市场运行和国家权力中的权力腐败问题,他说:如果市场交易成本为零,不管权力和利益初始安排如何,市场机制会自动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反之,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力和利益交换,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任何交易是有成本的。这就是“科斯定理”。
科斯举了个农夫与牧民的故事。科斯曾想象,在交易费用高于修建篱笆的费用的情况下,农民总是建一条篱笆把农田和牧场隔开;在农耕社会与游牧民族之间,篱笆就被放大为长城。
这道篱笆或城墙就形成一种行政权力,而要突破这道篱笆或城墙,就要付出交易成本。可能是正常贸易通路税费,也可能是行贿,也可能是偷运,也可能是更大的成本——战争!
在现实社会中,交易成本是不可能为零的,如何解决机构或个人应用权力而产生腐败?
科斯的答案是,“如果我们从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转向交易成本大于零的世界,那么,立刻变得清楚的是,在这个新天地里,法律制度至关重要”。
腐败是权力的孪生兄弟,从权力产生时起,腐败就如影随形。一个权钱交易的“免检”制度,造成了无数企业家的肆意“投毒”和无数婴儿的肾衰竭,还有无数母亲的眼泪。
很难给腐败下一个通用的定义。什么是腐败?也就是利用权力侵犯或侵占公共利益。
在经济学领域,腐败被定义为一种权力寻租活动。
对由于政府管制不力而产生的经济主体的利益寻租行为,则不可能由自发的市场调节来完成,于是各种经济主体就会以非生产性的方式,通过合法的或非法的途径来“寻租”。
“毒奶粉”事件,也是这种权力腐败的寻租行为,就是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解决的办法可能只能靠法制和技术监督制度的反向“寻租”。
这考验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化法制国家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制度的法制化,否则,经济改革的成果换来的就是全民寻租的腐败,社会丑恶被当成社会公理的“集体失信”,直至象有的第三世界国家一样的权力腐蚀而至崩溃。
“毒奶粉”、“假烟假酒”、“毒饺子”、“违规拿地”、“矿难”等等,都是权力寻租下的“权钱交易”、“集体失信”的恶果。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经济发展只能是“负经济”,这个“负经济”的GDP越大,对国家的危害程度就越大。也许,这次“毒奶粉”事件,就是社会自身对社会因袭的“权力寻租”和“集体失信”的一次天罚。也让国人自醒,让官员和企业主们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