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信息传播来说,网络是非常实用的载体。
网络不仅提供了一个集中、全面展示品牌的平台,而且由于其集合了多媒体和互动的优势,使得信息传播更加有效率,并且网上的信息传播是跨时空的,全世界任何区域的人可以随时通过访问INTERNET看到你发布的信息。不仅如此,网络还可以帮助企业监测信息传播的效果、收集消费者的反馈、与消费者互动或更紧密的接触,等等。认识到网络的实用性之后,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想办法通过网络更有效的传递品牌的信息,或提供相应的服务,应用新技术的同时,不能忘记和忽视消费者的需求,如有可能应尽可能多的去了解消费者和他们的要求。
第二,品牌的宣传,关键是品牌所提供的核心价值,品牌本身至关重要。
网络是一个高效的传播工具,但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品牌的宣传和推广中,品牌本身的作用至关重要。对消费者来说没有价值或价值缺失的品牌,推广做的越好,对品牌的负面影响越大。企业应时时考量品牌所提供的价值,是否符合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品牌是否通过其独特的定位和锲而不舍的努力在消费者心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第三,认识互联网“自媒体”的特性,充分发挥网络的交互性。
WEB2.0时代的到来,充分释放了网络大众的智慧和创造性,网络上的每个人,即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可以是信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目今最为流行的博客展示了互联网“自媒体”的特性和风采,也使得网络的交互性和信息传播效率上升到了新的等级。同时,网络“自媒体”的特性,彻底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模式,以往那种由少数人或机构控制的信息传播方式已成为过去,企业或品牌建设者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网络上他们只能是信息传播参与者。
我们前面也提到了,互动性是网络的本质特征,网络的信息传播可以说集一对一、一对多以至多对多的传播模式于一身,品牌宣传者应该注重利用网络的这种互动性的传播优势,创造一个品牌和消费者、以及品牌的消费者之间自由交流的空间。当然品牌宣传者还应该加强引导,以使这种交流对于品牌的建设具有正向的、积极的意义。
总之,因特网就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品牌应该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以消费者的朋友或交流者的身份出现。这个朋友或交流者同时应该是具有影响力和独特魅力的,令消费者愿意将它引荐给他的朋友们。而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又是那样的方便和便捷,因为品牌创建者已在网络上提供了尽可能多的途径和渠道,这时,我们说品牌做到了发挥因特网交互性的作用。
第四,品牌网站给人的第一印象应该是简单实用,并注重以新技术的革新创造更好的消费者满意。
我们前面说网络是信息传播的最实用的载体,因此,怎样利用网络更高效的传递品牌信息,应该是品牌建设者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让品牌网站更简单、实用。网络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拓宽了信息传播的流量,而人们对网络信息获取的期待却是更加简单、快速。意识到这一点,品牌传播者就不会去注重那些花哨而不实用的技术应用,而是会时刻关注和调整网站上那些阻碍消费者直接、快速信息的环节和设计,从而使品牌网站更加简捷、易用。
网络品牌的构建者还应该随时关注网络技术的变革与发展,以应用新技术创造更加轻松、愉快的消费者体验。
第五,网络品牌的建设者应放弃品牌主导者的位置,在网络上做一个认真的交流者和倾听者。
以开放的胸怀让品牌的消费者参与甚至主导品牌建设,这句话说起来很容易,但真正做起来似乎还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尝试,甚至它更需要的是勇气。因为网络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比如我们现在还会看到一些网站建设者开放了自由讨论社区,而又会毫不犹豫地把网民的过激言论和关于网站的不利讨论删除,“以正视听”,网络上的信息创造者和参与者大众一千个人就会有一千个,甚至一万种想法和声音,变化和出乎意料似乎对于网络从业者来说已成为很平常的名词。而那些想控制网民千万种声音以及网络瞬息变化的品牌创建者在网络自媒体化的潮流中则显得很不合时宜。唯一的方法是,顺应这种潮流和趋势,做为一个认真的交流者和倾听者参与到网络传播中来。
让消费者拥有品牌主导权,意味着品牌创建者应具有更加开放的胸怀和事业眼光,而将品牌由企业的品牌或者说团队的品牌向大众的品牌推进,对品牌自身的挑战将更加严峻。但不论如何,来自消费者的声音,将会为品牌的前进指明方向,在网络上,倾听更为重要和关键,也更容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