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建筑业改革的深入,我国的建筑市场日趋规范,招投标已逐渐成为市场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以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为起算点,我国工程项目建设推行招投标制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我国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比例逐年上升不少地区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都实行了招投标。特别是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颁布实行,更使招投标纳入法制轨道成为建筑市场的主流,全国80%以上地级市已建立了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未成立专门机构的指定了负责部门。因此,招投标已成为获取工程项目的重要途径,作好投标文件更是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工作重点。而作好投标报价是一切工作的起点,更是具有非常的意义。
一般来讲,投标文件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即: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主要内容是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措施。商务标书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资质证明、投标报价、付款方式等,而投标报价是其中的核心内容。因此,能否作出合理报价是能否获取工程项目的重要前提,同时对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和市场效益以及合理规避市场风险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投标报价的费用组成与现行概(预)算文件中的费用构成基本一致,主要有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但投标报价和工程概(预)算文件是有区别的。工程概(预)算文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尤其是各种费用的计算,必须按规定的费率进行,不得任意修改;而投标报价则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更能体现企业的实际水平。投标商要想在投标中获胜,即中标得到承包工程,然后又要从承包工程中获取利润,就需要研究投标策略它包括投标策略和作价技巧。策略和技巧来自承包商的经验积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同时也少不了决策能力和魄力。 首先,调整投标报价即调整投标策略首先应考虑本企业的主观条件,其中包括: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机械设备能力;设计能力;对工程的熟悉程度和管理经验;竞争的激烈程度;器材设备的交货条件;得标承包后对今后本企业的影响;以往对类似工程的经验等。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大部分条件都能胜任或具有一定的优势,即可作出投标的判断。 其次,还需了解企业自身以外的各种客观因素,如:工程的全面情况;业主及其代理人(工程师)的基本情况;劳动力来源情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供应来源情况;专业分包;银行贷款利率;当地各项法规;如: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关税、外汇管理办法、工商管理条例和技术规范;竞争对手情况。对以上这些客观条件的了解,除了有些可以从招标文件上和业主对工程的介绍、勘察现场获取外还必须广泛调查研究、咨询和外交渠道获取。 当充分了解以上主客观情况后,对某一具体工程认为值得投标后,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投标策略,以达到有中标机会,今后又能赢利的目的。常见的投标策略有以下几种: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取胜;靠改进设计和缩短工期取胜;低利政策;加强索赔管理;着眼于发展;投标策略一经确定,就具体反映到作价上,作价有他自己的技巧,两者必须相辅相成。 在作价时,对什么工程定价应高,什么工程定价应低;在总价无多大出入出入的情况下,对那些单价应高,那些单价应低,都有一定的技巧。技巧运用的好坏,得法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决定工程能否中标和赢利。因此,它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下面是一些可供参考的做法:第一对施工条件差的工程、造价低的小型工程、自己施工上有一定专长的工程报价可高一些;而对于结构比较简单而工程量又较大的工程(如成批的住宅区和大量的土方工程等),短期能突击完成的工程,企业急需拿到任务以及投标竞争对手较多时,报价可低一些。 第二,海港、码头、特殊构筑物等工程报价可高,一般房屋土建工程则报价宜低。 第三,在同一个工程中可采取不平衡报价法,但以不提高总标价为前提,并避免畸高畸低,以避免废标。具体是: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定的高些,有利于资金周转,存款也有利息;对后期的项目(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单价可适当降低。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降低。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以后会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这样做有利于以后索赔。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备用单价)其单价宜高,因为它不在投标总价之内。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时又可获利。计日工作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资单价,因它不属于承包总报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定金额的估计,分析它发生的可能性大,价格可定高些;估计不一定发生,价格可定的低些。 投标承包工程,报价是投标的核心,报价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投标的成败。为了增强报价的准确性,提高投标中标率和经济效益,除重视投标策略,加强报价管理外,还应善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宏观指标和方法从宏观对工程总报价进行控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