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回老家祭祖扫墓,总免不了接受亲朋好友的热情招待。前些年遇到这样的场合就在家就招待了,现在则多在酒店。因为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花几百元吃顿饭也能消费得起了;再有人们忙于农活生意,也没时间买菜在家做饭请客;还有,现在交通也便捷了,到市里酒店饭菜一点,边吃、边喝、边聊,享受做主人的感觉。可今年与往年不同,各酒店都爆满,连跑几家酒店才能找到空位,这让我心里纳闷:春节过去两个多月了,怎么到酒店就餐的人还这么多?酒店的服务员讲,现在是村官换届选举,想当村官的人天天在酒店请客呢。
笔者了解到,现在的村民委员会正进行换届选举,各候选人使劲浑身解数拉选票。有拿现金买的,有送礼品的,有许诺当选后给好处的,但最公开、最多的还是请客吃饭。为了“笼络感情”,候选人挨家挨户拉选民极其家庭成员到酒店吃饭,就像办婚宴一样,有的要连吃几天才能把整个村子的人请完。如果一个村有10几个候选人,这几个人就轮流请客,使农村出现了“家家短炊烟,户户炉灶寒”的景象。村民高兴了,天天吃请;饭店老板高兴了,钱袋装得满满的。
笔者进一步了解到,除了通过请客、贿赂、许愿等方式拉选票外,财大气粗的候选人还有“买断”的,就是给其他候选人钱,让他自动退出选举。据说有的花七八万“买断”一个候选人。
当村官从法律上讲是没有工资的,只是“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可为什么这么多人为了当村官这么疯狂,不惜投资几万、十几万、几十万元当上三年村官?原来都是腐败惹的祸。越是距城市近的村子,村官竞争越激烈,“竞选费用”也就越高。因为这些村子的土地很容易会被征用,在征地上猫腻就多了。开发商和村民委员会谈土地征用价格,如果开发商给村民委员会成员贿赂,就可以把土地价格定得低些,开发商得到利益,村民委员会成员也得到了实惠。例如,土地的市价是每亩10万元,开发商要征用100亩土地,如果是公开手续,则开发商要支付1000万元的征地费用。如果暗箱操作,每亩拿出1万元来贿赂村官,村官就可以把土地价格降到每亩8万元,村官得到100万,开发商少花了100万。利益受损的是那些吃请的村民,他们少收入200万元。看来,疯狂当村官还是利益驱使的,不是他们热衷于服务于村民,带领村民致富。
难怪现在人们都设法挤到公务员行列,别说还年年涨工资,有“高薪养廉”的保障,即使不给工资,倒贴钱也都抢着干!连个没有工资的村官都不惜花重金买,何况拿工资的权利更大的吃皇粮的官呢。好多人总讲教育是产业,其实现在当官是产业,有投入和产出,有获利。如果一个人舍得花20万买个官,他肯定在这个官位上能获得几倍于20万的回报。由此看来,村官直选也有跑官、买官的现象,这些村官候选人不是向他的上司买官,而是向选民买官。选民虽然在酒店解了馋,得到了候选人的小恩小惠,但为了“那碗红豆”却出卖了自己的利益。
直选是民主的具体运用。但民主也是把双刃剑,合法地行使民主权利,可以使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健康发展,创建出和谐的社会。但如果歪曲民主精神,甚至用官僚专制的做法来套用民主形式,那只能埋葬民主。其实民主选举离不开拉选票,但拉选票在是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遵守公平的原则,如进行施政演说、竞选辩论、回答选民提问等,以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的品德、能力和施政方针,决定把自己手中神圣的一票都给谁。可现在某些地区的村官选举形式使人误认为民主直选就是请客吃饭。
1980年2月,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个新生事物:广西宜州市屏南乡果作村自发选出了村民委员会。当时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要求这样做,这完全是朴实农民的自发行为,这对中国传统体制来讲是个开天辟地的创举,此举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于1988年6月1日已开始执行,十年后,1998年11月4日正式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植于中国大地上的“草根民主”一棵嫩苗成长为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但这颗大树似乎长歪了,至少有不少旁枝歪杈需要修剪。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但请客吃饭是不是贿赂?看来村官候选人也很会钻法律的空子。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对村官的整个选举程序进行监督,立法机关也应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立法,确保直选这个公民行使个人民主权利的道路走向光明,不要走向阴暗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