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一份价值2亿元的《辽宁DMB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在沈阳正式签定。如果最终此份协议最终能正式签署,这也预示着沈阳市将成为东北三省首家、全国第四家DMB手机电视试运营主体。
“协议虽然是签了,但也只是个框架性的,现在来看,在投资金额、运营主体等诸多细节性问题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变数。能不能正式合作,两个月以后方能水落石出。”作为四大合作方之一的辽宁省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作了上述阐述。
能否合作仍有变数,两个月后方能签正式协议
“目前,我们正计划将派人到上海、广东两地进行前期的学习、调研。”辽宁电视台数字电视频道总监高建国介绍,这主要是由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广东南方传媒两者先后得到国家广电总局有关手机电视商业试运营及技术试验、测试的批准,目前都处于地面DMB手机电视项目的具体运作阶段。
“此次到上述两地学习、调研就是希望能从中学习与了解到一些有关地面DMB手机电视项目的具体运作模式、管理方式方法,也借此机会,熟悉并了解一下地面DMB手机电视标准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劣势。”
有关技术成熟度、合作模式等问题只是影响此次合作能否正式签约的一个环节,“还有最主要的就是今后合作双方运营主体及投资比例的问题。”据记者多方了解后得知,此份框架性协议是由辽宁电视台、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韩国技术转移振兴协会(KTPA)、沈阳海特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定的。其合作双方一些“串针引线”的相关事宜则是由具有韩国背景的沈阳海特公司具体运作的。
高建国表示,辽宁电视台、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两大事业单位是不可能以公司名义出现的。“最终我们两大事业单位以何种形式、持股比例等仍在与韩方洽谈中。但作为中方要持51%的股份,这个比例我们是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的。”
选择地面DMB手机电视标准的无奈
上述四方在签定此份《辽宁DMB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时,又共同签定了一份保密协议,在这份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有关《辽宁DMB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当中的任何内容不得单独对外透露,尤其是新闻媒体单位。
但经记者多方了解,最后得知,在此份协议中,中韩双方另有约定,“如果中国相关部门出台了手机电视的国家标准,作为中方将有权放弃韩国地面DMB手机电视标准,从而选择中国标准。”
据透露,韩方也认同了这个约定并在协议中承诺,“如果中方放弃韩国地面DMB手机电视标准,而选择中国手机电视国家标准,韩方将从变网、发射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但不负责个人用户终端的相关转换工作。”
“其实作为运营方而言,现在我们也是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中国手机电视国家标准迟迟不定,早一天投资,就预示着你的投资风险系数会很大;另一方面,如果你不投资,作为新兴媒体的出现也就预示着一个新兴市场的出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你就双可能失去这个市场。”
签约有背景,沈阳正享受VIP式通道
据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主任左大方透露,目前,上述四家合作单位组成了一个临时委员会,每家出三名代表,就今后具体合作事宜进行洽谈。“目前来看,各家自司其职的职能已经初步确定(详见小链接),并准备在辽宁电视台的41频道(U频段)进行试播。”
据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辽宁DMB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定,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2004年。当年的11月9日,沈阳市政府与韩国技术转移振兴协会(KTPA)就达成意向——沈阳成为韩国技术转移振兴协会在中国的首个合作伙伴。沈阳在引进韩国先进技术方面将享受到“VIP”式的通道,合作双方将共同努力,促进韩国的先进技术向沈阳转移。
据了解,当时任沈阳市长,现任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的陈政高与韩国技术转移振兴协会会长、韩国电子通讯研究院院长任周焕等出席了签约仪式。由此“庞大的、重量级的签约人物”可见其签约规格非同一般。
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次除了上述四方达成《辽宁DMB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之外,目前,韩国方面为了解决DMB手机电视终端这个关键性问题,并配合DMB项目能在辽宁沈阳的顺利实施,正计划在沈阳投资建立一个手机生产厂。
左大方表示,“从其整体规划报告书可以看出,生产DMB手机电视终端是该工厂的主要目标,但不排除也生产有关GSM或者CDMA手机。”
背景资料:中韩四方各司其职相关事宜
中方:
1、辽宁电视台:主要负责手机电视节目的制作
2、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主要负责布网、发射
韩方:
1、韩国技术转移振兴协会:主要负责手机电视技术支持,并把DMB相关手机运营商、制作商及其他相关技术引进中国;
2、沈阳海特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中韩双方联络、沟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