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首富丁磊终于要向博客出手,虽然比新浪、搜狐慢了半拍。在近日公布财报的时候,网易CEO丁磊貌似轻描淡写地透露:“我们第三季度就会推出博客产品,用户容量设计在一千万以上”。网易手中的现金储备已超过39亿元人民币。在丁磊的眼里,利用博客营销,是他下一步的“摇钱树”。像丁磊一样开始尝试把博客作为营销战战略的还有位浙江商人叶先生,2005年的1月,他就将把文字“博客”二字和英文抢注成香烟、打火机的注册商标,准备与大的烟厂合作,开发新品“博客”牌香烟。更值得的是,他那敏锐的商业臭觉,火速又将挣钱的眼光瞄上续“博客”之后更为火爆的视频“BLOGGER播客”,把“BLOGGER播客”抢注成饮料、啤酒商标,通过上百家博客网、播客网站的报道与“炒作”,“BLOGGER播客”饮料、啤酒商标现在炒至7007万元,就像该商标持有者如是说:“播客来了”,互联网领域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现象就是“播客”,一台电脑、一个麦克风、一个摄像头。播客开口说话了,于是娱乐便有了新的开始。播客的蹿红比博客要快更猛。你看,靠《馒头血案》视频“播客”一夜成名的胡戈;还有“后舍男生”等等(现在已经成为百事可乐的形象代言人之一)。播客中国领跑者王微说,哪怕是一个淹没社会最底层、最默默无闻的人,只要你有出名的欲望,你就可以把你的生活拍成视频短片,放在播客网上,让全球人去下载观看,你就有可能如同“芙蓉姐姐”那样一夜成名。如今播客在全球互联网上红的发紫,成了E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代言词,流行语;可以说,在网络世界里“播客”的知名度跟好莱坞大牌明星一样出名。 “播客”饮料、啤酒将成为e时代的选择,今天你播客了吗?跟我一起喊——播客,耶!消费群锁定在全球网民,IT行业的新锐一族、爱上网一族、播客一族、爱QQ交流的年轻一族、好奇心强的少年儿童、喜欢尝试新鲜的中老年一族等。他的这种播客营销理念,目前已经吸引了饮料巨头娃哈哈等很多公司的浓厚兴趣,想下一步开发饮料“BLOGGER播客”新品上。
看来,娃哈哈不愧是世界级饮料巨头企业,商业嗅觉要比一般企业来的快一步,快一步占领“BLOGGER”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