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独资贸易注册资本 外资开始合法角逐中国资本市场



  已经进入中国的400家世界500强企业,终于迎来令他们异常兴奋的一天:从今年7月1日开始,他们将可以通过其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投资性公司,战略投资中国上市公司。

    6月5日,商务部网站上公布了一则《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该《补充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允许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投资性公司应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股东,“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

  目前获得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90%左右都是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举办的,其中大部分为外商独资,也有少量中外合资。上述商务部新规的实质在于,世界500强就此打通通过中国境内公司战略投资A股的通道。

  虽然只有简简单单一句话,但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在美元贬值和人民币升值预期,这两个变量共同作用下,大量美元涌入人民币资产,以期获取升值收益。

  年底12月11日WTO过渡期满,我国43个资本项目已开放30个,资本项目开放度由76%提高到90%左右,由于外资规模庞大,我国资本市场规模偏小,更为重要的是,目前由于没有客观反映出上市公司的价值,为外资谋取暴利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在雪津啤酒收购案中,外资的出价让我们的谈判方目瞪口呆,由于几年的大熊市,A股估值被明显低估了,我们的很多资产并没有反映出实际的市场价值,比如:我们的油田值多少钱?我们在国外拼命收购,回来人家却以低价收购?,我们的基础设施值多少钱?我们的金融业国家累计投入了多少?反应价值了吗?等等。

  我们欢迎引入国际资本,但由于中外资本比较,我方处于劣势,要特别防止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出现意外,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别有用心者以低价收购或垄断性收购,在这方面一定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保护,而且一定要到位,过不了几年,中外资本将同场竞技,肯定要打阵地战,谁让外资趁火打劫,谁就是历史罪人,我们不能当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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