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者杜乐勋评语)江苏宿迁市的卫生改革议论纷纷。我认为,问题在于议论者究竟把大刀向谁的头上砍去。是砍向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者,还是砍向反对改革鼓吹计划经济优越性的特殊利益集团?人们都承认看病贵,可是就没有人出来研究一下我们现在的医疗收费制度存在什么问题。我国的医疗收费价格是发改委制定和监管的,我在批评了财政部以后要来拿发改委开刀了。今天讨论砍价问题;明天讨论收费制度和定价方法问题。
有人认为,任意降价是不合理的,砍价是民营医院无序竞争的结果,扰乱了医疗市场的秩序。这个人代表什么利益?任意降价是不合理的,就是说任意减轻病人负担是不合理的。就是说运用市场竞争方法打破垄断是不合理的。医疗服务讨价还价是不合理的。就是说病人在医疗市场上不仅在专业知识信息上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在经济决策权定价上也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看病哪能不贵?是谁在保护医院的定价权?是谁剥夺了病人的定价权?发改委应该出来说话。砍价自由是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竞争的有效手段。因为公立医院的特点就是人浮于事,所以成本高。而民营医院最大的优势就是精兵简政,所以成本低。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在多年前就拿起降价的手段竞争,被当地有些人攻击是恶性竞争;北京一些民营医院为了避免触犯特殊利益集团,采取迂回手段降价。他们用降低病人伙食费的方法;用出院时给病人送礼品的方法变相降低收费水平。山东济宁医学院附院在2002年开始用单病种限价方法减轻病人负担也受到许多人的怀疑和批评。现在政府号召减轻病人负担后,才受到社会和政府的赞扬。
让我们为江苏宿迁市卫生改革叫好!大刀,向特殊利益集团砍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1:53 第一财经日报
于德清
江苏宿迁市的张书菊患了阑尾炎,经过多方打听、比较后,最终通过砍价,以800元支付了全部住院以及手术费用,而在当地正常花费则需要
3000 元。
在当地,人们已经习惯了看病砍价。当地一医院负责人说,他们每天10名病人中就有6人要讲价的。然而,有人则认为,任意降价是不合理的,砍价是民营医院无序竞争的结果,扰乱了医疗市场的秩序。
无疑,“看病砍价”是在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现象。这一现象非常新鲜,但也备受争议,被指责扰乱了市场秩序就是罪状之一。争议固然纷纷如尘,不过,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看病砍价”发生在宿迁的必然性。而争议的背后实质是宿迁所推行的市场化医改与现行医疗体制之间的冲突。
从表面来看,“看病砍价”现象确实颠覆了传统的医患关系。以前作为弱势群体的患者,如今也获得了市场的定价权,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由过去的被动变成了现在的主动。这种医患关系改变的背后,体现的是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由因管制而扭曲的医疗市场,导向了充分竞争的市场。这一现象所发生的基础,正是宿迁“卖光式”医改之后的必然结果。
在宿迁,通过拍卖
医院,产权关系发生了变化,也因为医疗市场向民间资本放开,而使医院之间的竞争加剧,从而导致了医疗市场价格的下降以及定价的灵活性。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此事之所以能够在宿迁发生,恰恰是因为,别的地方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
所以,有人指责其扰乱了市场秩序,可以说是没有道理。市场经济的一大特色就是价格的不可预测性,医疗定价恰恰是计划和指令性经济的特点。另外,当前,国内医疗市场的主要问题是价格高,以至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接连下发了十几道降价令都“药效”甚微。所以,“看病砍价”现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精神,也符合当前经济改革的潮流。
“看病砍价”带来的另一层问题就是,政府对医疗市场的定价权是否应该放开。无论如何,医疗市场仍然是一个市场,既然是市场,那么医疗服务的价格就应该交给市场说了算。市场自然会在价格和服务的质量方面实现平衡,砍价也并不意味着要遭遇低质量的医疗服务。从产权变更到市场放开,最后到市场决定价格,这就是改革要经历的逻辑步骤。
宿迁医改争论很大,争议的焦点正是政府在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中的定位问题。固然,医疗市场有其特殊性,不过,我们也不能因此就惧怕谈市场,回避改革。“看病砍价”的行为尽管特色鲜明,但这确实是市场充分竞争的结果和标志,也确实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而这些正是医疗卫生领域所整体缺乏的。
当我们已经习惯于商场打折、机票打折等行为时,看个病、砍个价又有何不可?“看病砍价”是创新,也是对 医疗改革保守人士的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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