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粗倩简体; mso-bidi-font-size: 12.0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正本清源再话直销
――响应刘忠先生的呼吁
作者 方钧炜
2006-02-24刘忠先生在中国直销传播网发表题为“直销呼吁媒体正本清源”的文章。今日有幸观之,深为刘忠先生的民族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敬佩!的确,“百废待兴”的中国直销业,已经走过了近15年的历史,如果一个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运用的“无店铺”商品分销模式,我们的媒体还是一味地报道它的“丑陋、肮脏、欺诈、不入流”等等的这些负面影响,很显然这是不利于直销这个行业在中国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的。一个行业再“丑陋、肮脏、欺诈、不入流”,但是奇怪的是,这个“丑陋、肮脏、欺诈、不入流”的行业,不但没有在“讨伐”声中灭亡,相反,它却再“讨伐”声中如火如荼,日益蓬勃壮大,仅凭这一点,难道我们这些媒体的先生、女士们,就没有“一点意外的发现”吗!?
这就最充分地说明,直销并不是“大多数人们”认为的“那样”,也许恰恰相反,直销是“少数人”认为的“那样”!真理永远是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中,这是一个基本的马克思主义常识。直销这个行业再“特殊”,它会怎么样?总不至于直销是以推翻社会主义为最终目的吧,既然不是,那么就是我们看问题的思考方式出了问题。我常常给朋友们讲一个逻辑故事:乌鸦是羽毛黑色的鸟,但是,是不是说,凡是羽毛黑色的鸟都是乌鸦呢?“非法传销”(即西方所称的“金字塔销售计划”或我国政府“二个条例”里所称的“传销”)当然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推荐和被推荐关系,但是,是不是说,凡是人与人之间只要存在推荐和被推荐的关系就都是“非法传销”呢?“非法传销”当然存在开会,但是,是不是说凡是“开会”都是“非法传销”呢?如果这个结论是成立的,那么,世界上可能任何党派,都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推荐和被推荐关系”,任何企业和公司都存在“开会”,那么,我们能不能够说,他们也是“传销”呢?
真理之所以永存是因为它揭示了事物的真实面目,欺骗之所以不能够长久是因为它“挂着羊头卖狗肉”,它违背人性、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不可否认,直销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它消极的一面,但是我们要知道,任何事物都是“阴阳对立”的产物,人亦然,宇宙亦然,直销是经济社会的产物,其又何以脱之?
4年前,我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发表“直销内幕大揭密”系列文章时,我就鲜明地指出:直销和“非法传销”的分水岭不是推荐和被推荐关系、不是培训会议的形式、不是开会人数的多少、不是制度本身、不是产品之优劣,更不是所谓“系统”的伟大,而是“你”想要传播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观念?!我对许多的同行朋友讲述一个简单的道理:你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把安利公司按照“非法传销”来运作,而且你们什么都不用改变,即不用改变安利公司的文化、也不用改变安利公司的制度、也不用改变安利公司的产品…..你们只需要改变二样“东西”就可以办到:一是你们从今往后,只告诉加入的安利直销员一种观念:安利是可以一夜暴富的,又简单得不得了的,难知难遇的伟大机会;二是收取三万元的高额入门费。就这么简单,你相不相信,安利的奖金制度保证你一年稳赚50万。
通过这个“故事”,我是想向大家说明一个道理:直销也好,“非法传销”也好,没有什么了不起。存在即是合理,既然我们不想把它彻底干净地消灭,那么惟一的办法就是“合理疏导”,“合理疏导”的关键就是科学管理。对于直销和“非法传销”的管理是极其简单的事情,但是我们却自己把它弄得复杂得不能够再复杂了!你要想让一条老牛跟着你走,最科学的方法就是在老牛的鼻子上套一根绳子,如果你套错了地方,比如套在了老牛的后腿上,不要说跟你走,恐怕还会把你拖死。
既然“非法传销”不是会议、人数、制度、产品…..而是所传播的观念和入门费,这是它的“根”,我们就只需要在手段和技巧上做三个动作就可以。第一,直销讲师备案制度(这叫管住“嘴”);第二,入门费监察制度(这叫管住“手”);第三,行业协会主管制度(这叫管住“脚”)。全国所有给直销企业作培训,或者为直销员作培训的讲师(当然要进行资格认证)都在行业协会备案和认证,再加上不定期的讲师培训监察,再开通全国讲师举报制等管理措施,让大多数有影响力的直销培训讲师能够积极传播正确的直销理念和思想;入门费,包括变相入门费是“非法传销”赖于生存的惟一经济命脉。政府只要《规定》:直销公司给予直销员推荐的资格必须免费,不得收取任何入门费,包括变相入门费,包括所谓的手续费和资料费,违者将处于1000万~1亿不等的罚金,再设立“非法传销”人民举报制度,给予举报者罚金10%的重奖(公布举报者的名字必须为匿名,本人要求真名除外,奖金免收或少收取个人收入所得税)。这样把“非法传销”暴露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只要它敢做“非法传销”,等待它的除了倾家荡产,还有“非法经营罪”的处罚。
其实“二个条例”8000万~1亿的保证金、不能够异地推荐、会议人数不能够超过300人、颁发直销员证书、考核直销讲师资格、发展人和被发展人、形成上、下线关系……这些“套老牛后腿”的非本质的措施,几乎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很简单的道理:如果这些措施就能够把“推荐和被推荐关系”、“上、下线关系”、“多级奖金设计,即人们常说的团队计酬”、“会议人数不得超说300人”等等的问题彻底、干净地消灭掉,那么“非法传销”也不会来到中国了,中国的这么多直销公司也就不需要“变通”了。我们面临的真实世界确是:无论有没有“二个条例”,无论拿不拿所谓的“直销牌照”,直销的魅力依然会滚滚向前!除非中国政府下定决心,彻底、干净地消灭直销,否则一切违背直销本质而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都将失去它“原来的意义和初衷”,而成为历史的笑柄。
的确,是应该给直销“正本清源”的时候了,15年了,我们应该还直销的本来面目!这笔“帐”迟早有一天要“还”的,毕竟虚假的东西就是虚假的,以虚假对虚假,最终其虚假的面具都会脱落。直销就是直销,它永远也不会变成“推销”,直销员就是直销员,一种自由的创业者,他(们)永远也不会变成某家直销公司的推销员,或员工,或什么代表之类的所有变相说法。直销就是要进行培训和教育来激发人们的创业激情和斗志,没有了培训和教育,直销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直销就是要实行多级化来计算直销员的奖金和收入,没有了这一点,直销就更没有存在的意义……事物的本质,无论你怎么包装,它都不会因为你的“包装”而改变,不会的!
刘忠律师的做法是负责人的做法,是他行业使命感的表现。我在这里不仅响应刘忠律师的呼吁,而且更呼吁直销行业所有有责任、有使命的有识之士,都站起来为直销行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说得大话一点,也为中华之强大,复兴我中华之梦想,尽一点力气。
此有感而发,文中定有错字、别字,希望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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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