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阶段,方便面涨价带来一轮农户产品的涨价热潮,引来众多媒体的评论,老百姓也是骂声连连。虽然方便面不是日常生活必需品,但涨价却有些蹊跷,以至于商务部介入调查。
现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终于出面道歉了!?
这更有些蹊跷,让人摸不清头脑。世界拉面协会代表的是谁,它能代表谁,康师傅,统一,华龙还是日清?涨价对所谓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有什么好处,协会愿意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嚷嚷涨价吗?还是协会被少数企业控制?
我们不知道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的会长单位是哪一家,世界拉面协会又到底是多大的世界,公信力多大?但是,涨价是协会的合法和职责行为吗?
协会(中国分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应该知道自己是民间团体法人组织,是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行业服务、行业监督的,而现在却背离市场经济,带领方便面企业集体涨价,带头违反《价格法》。这是不能容忍的。
应当承认,方便面企业是具有就很强的集体公共关系能力的(这是快消品企业的基本功)。他们设想,先把协会抛出去道歉,反正协会又不是企业、也不是人,不存在脸面问题、道歉不丢人。实在不行了,企业再出来打圆场,找个“替死鬼”,说是谁谁谁怎么怎么串通,企业的领导并不知情,如此而已。最后呢?不了了之。我们的方便面企业集体失语了。
这件事情如果没有媒体的监督、百姓的骂声,方便面涨价有可能生米煮成熟饭,当然,现在夹生了。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政府,对这种行径真的没有办法吗?不会是政府对协会开出个罚款单吧?
再者说,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它能承担民事责任,还是法律责任?我看这是逃避责任,是方便面厂家集体的逃避责任,是舍卒保车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态度我们的社会能认可吗?
我们的企业,尤其台湾、东南亚地区的企业,特别对员工强调要求“责任、态度”,时刻检讨员工对产品的责任、对产品的态度,时刻检讨员工对企业的态度、对企业的责任。可是,轮到我们的企业,你们对涨价一事的责任呢,态度呢?这次涨价事件,不纯粹是哪一家涨价,所以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正如博弈论的“囚犯理论”。如果谁站出来,就都是他的责任;反之,如果大家都不站出来,就不了了之了,法不责众嘛!
如此一来,市场经济便没有规则可言了。今后,“协会”就值钱了,只要企业、行业需要,随时可以登记一个协会,集体涨价、降价、向政府要政策等等,凡是对企业有利的事情自己做,凡是对企业不利的事情,让协会做。作为企业,可前可后,进退自如。饮料协会可以这么办,乳业协会也可以,发酵协会也可以,炒货协会也可以,钢铁协会也可以......
果真如此,真的不敢想象,这样的行业,这样的企业,他们做食品能真正的交待责任、端正态度吗?我看,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