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乃至以后更长的时期,我国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设和谐社会。党中央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现代农业建设中,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健全农业技术推广。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提高增长的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都高度依靠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党和国家将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开发放在优先位置。
作为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产业集团在十分有利的宏观环境下,在十分广阔的“用武”空间,十分广泛的领域内,将会发现、获得众多的发展机遇。
针对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国家及深圳市政府将要或已经出台一系列优农、惠农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将给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具体的发展机遇和保障。
在上述有利的宏观环境和条件下,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和面对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和商品之间,还存在着观念更新、理念提升、运作模式、市场推广、转化成本等众多方面困难和问题。不可否认,由于我国整体的科技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还较低,广大农村还比较贫穷、落后,农业还处在传统的生产方式下,所以我国在农业科研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对科技成果的认识和运用能力都比较低,距离理论上和理想上的科技成果需求,以及与科技先进、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农业科技开发、生产、服务企业,能够充分展示能力的市场环境,还需要较长时期的成长和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