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经济全球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冷战结束后,新科技革命汹涌澎湃,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明显加快。例如2006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达630亿美元(连续3年保持在600亿美元以上)。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全球500强已有480多家在华投资[1]。绝大多数跨国公司借助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和关联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做出了质量更好、价格更低、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取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也为我国改革开放、提高竞争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乃至对世界经济发展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当然,经济全球化也是一把“双刃”剑:
开放与竞争。随着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国际专业化分工渐趋明确,国际贸易的门槛都在降低,国际贸易明显增加,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跨越国界,技术、劳动力、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全球化流动日趋加快,世界经济一体化[2]的趋势不可阻挡。同时,跨国公司的参与不但使竞争者的数量扩大,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扩大了可以竞争的领域,引入了新的竞争规则,提升了国内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
互联与整合。按照价值链的构成,跨国公司加快了全球化布局的步伐。一方面,他们依靠互联网和快捷的物流、信息系统及其知识产权、资本等进入转型经济国家和地区,寻求(劳动力、成本、原材料等)比较优势和巨大市场,延长其知识产权获利的链条;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进一步掌握并加强研发、品牌和营销等附加值高的环节,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进行全球产业链整合,构建战略联盟,进一步提升其竞争优势。对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来说,产业转移虽然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也增大了能源、资源、环境方面的压力;加之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优势的控制,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只能在价值链低端参与国际分工,获取微薄利润。
创新与模仿。创新越来越成为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原动力,重大的原始性创新不仅可以为创新者提供丰厚的利润回报,而且还可能引起新一轮的产业革命,创造更多的市场机遇。但实际上,仅有创新是不够的!当一个新创意、新产品、新服务在一个(一国)市场出现后,如果其它市场,甚至全球市场马上就会对这一创意、产品和服务进行复制、模仿和假冒,那么就会严重打击创新者的积极性。面对众多的仿制者和侵权者,如何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如何保持自己的创新优势,不仅是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国家应该考虑的战略问题。
5、规则国际化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3],2006年我国对外贸易额高达1.76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另据商务部统计[4],2002—2007年中国外贸依存度(贸易额/GDP)分别为51%、60.2%、80%、66%和70%左右。毫无疑问,外贸依存度的提高是我国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经济、提升竞争力的客观反映;同时,经济贸易规则的国际化,也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统一贸易规则。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银行(WB)和国际货币基金(IMF)框架下的世界经济秩序和国际贸易规范已基本趋同,尤其是 WTO的法律体系的影响最大。WTO的法律体系可以概括为[5]:一部基本法——《建立WTO 的协议》;二项程序法——《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三个协定——《多边货物贸易协议》(GATT1994)、《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降低关税壁垒。为保证贸易的自由化,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WTO设置了控制数量、保障贸易自由化的基本规则,如关税减让,配额、贸易量、许可证、反补贴、反倾销等数量限制的原则等。
保障公开透明。为减少政府对自由贸易的干预,控制公平竞争,保障机会均等,WTO设置了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基本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等。
抬高竞争门槛。为保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WTO设置了保障一系列有利于创新者权益的规则,如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其它各种非关税壁垒等。在WTO及其制度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已经纳入到国际贸易体系之中,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规则日趋统一,对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条件更加严格,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总之,面对世界科技、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发展的新趋势、新潮流,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各种新规则应运而生,真可谓是适者生存,物竟天择。
[1] 牟新生,“关于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及其顺差问题的一些思考”,《求是杂志》,2007年第5期。
[2] 曹沛争等,“中国‘入世’与‘中国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6月。
[3] 《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06年春季),商务部,2006年5月9日。
[4] 李琳,“高外贸依存度:是喜是忧”,新浪网财经专题,2006年01月14日。[5] 刘力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读本》,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