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模式有多种多样,每种模式都有各自特色,在此介绍四种规模经营典型模式,以资参考。
一、大户经营模式
大户经营模式是以熟悉农业种植技术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农民通过各种形式承包土地实行规模经营的一种模式。大户经营模式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 “分时承包”,其基本特点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土地经营权实行季节性流转,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向土地原承包人包租土地一个生产季节,种一季包一季,同块地在不同季节由不同经营者经营。
这种模式是规模经营刚形成时比较原始的一种经营形式,在规模经营大户中占了大多数。“分时承包”的最大优点是灵活性强,大大提高了农民的利益,最大的缺点在于行为的短期性和不稳定性,无法从长远机制上来保证大户和农户获得双赢。从目前情况看,纯大户承包经营的现象最为普遍,但是专业大户因为规模不一、素质不一等原因导致经济效益也不同,因此对专业大户的素质培训需要进一步提高,技术推广需要进一步加快。
二、股份制经营模式
股份制经营模式实行资金入股和土地入股相结合的方式,在利润分配时按股权实行二次分红。规范化管理,实行依法管理、按章管理、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一体化经营,合作社实行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全方位支持,一是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购机补贴等政策支持;二是在品种选购、农资供应、病虫防治、栽培技术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和指导;三是参加农业风险保障。
实行土地股份制经营,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有利于耕地开展集约化、长期化和标准化经营,同时可实现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和各股东的双得益。对于普通农户来说,有利于更好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分享土地增值权益,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而承包农户可获得三个层次的收益,即土地承包权收益、股份分红和优先就业收益,有利于他们增加对土地的物质技术投入。但是,这种制度在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如股份合作内部机制的完善、如何充分调动集体和各股东的积极性等。从长远效应和社会稳定分析,这是当前值得提倡的一种规模经营模式。
三、合作社经营模式
合作社经营模式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模式,发挥集体的优势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方式。对外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从不愿意种田的农户手中按土地级差分不同代价转包土地;二是从兼业农户手中“以服务换经营权”方式取得早稻的生产经营权;三是利用机械的优势,为一些农户提供代耕、代收、代育秧等方面的有偿服务。
这种规模经营模式的土地获得方式通常是通过租赁承包或以服务换取经营权的方式。特别是通过以服务换经营权的形式,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而对于广大农户来说,合作社运作的三种方式都有利于减少农民在种粮上的精力投入,可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二、三产业,同时,由于合作社提供了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但是,此种模式往往因为土地承包期限过短而导致经营的不稳定性,合作社内部的合作机制等方面也需要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四、企业经营模式
企业经营模式是农民把土地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给农业企业。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偿流转,为种养大户和农业企业规模化经营腾出了空间。同时,农业企业还使当地“留守农民”有了更多就近就业、增加收入的机会。
这种模式的土地获得方式是通过集体租赁的形式实现,一般是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以现代农业的操作模式实现规模经营出效益;少数有经验的农民与企业实行订单农业或成为农业工人,绝大部分农民可以脱离土地自由从事二三产业,这样的收入远比一家一户兼业从事农业要高得多。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工商企业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方式,有效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还造就了一批现代农业的主体,解决了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但是,由于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又相对比较低,因此这种模式一般要求企业与农民之间能建立较为平等的合作关系,从而形成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