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记者招待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关于浙江吴英案的提问时表示,中国应对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做深入的研究,吴英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政府应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对于吴英案的审慎态度,也正验证了这种趋势: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温家宝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
中小民营企业紧张的资金链是否能够得到缓解,恐怕还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这些举措也许可以暂缓危难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到底能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再挺多久,恐怕谁的心里都没底!改革开放的历史就是一部放松管制的历史。对挣扎在融资难之中的企业而言,政府最大的扶持就是给企业松绑,给民间借贷正名!
正如温州百先得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向温总理汇报的,没有民间借贷,就没有现在的民营企业!一席话,道出了民营企业的多少辛酸和无奈!中小企业融资难喊了多少年了,除了少数优质或有门路的大中型企业还有机会从银行老爷那里捡点共和国长子的牙慧,大多数民营企业依然被挡在了银行的门外。民营企业只能向民间借贷求救命粮草。正所谓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借贷本来就是古往今来再普遍不过的事情。对出借人而言,在没有更好的门路的情况下,借钱给别人吃利息可以保值增值,顺便也能卖个人情,讨个好。从法律上讲,借不借、出借多少、利息几何都是出借人自己的权利,自己的钱,想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对借款人而言,敢于借钱一般也是相信能借钱生钱,付点利息也是理所应当。从法律上讲,我又不是坑蒙拐骗、打家劫舍,要不要借,借多借少也是借款人的权利。但谁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利息一分没有或低于银行的存款利息,除非有深厚的感情因素,出借人肯定不愿出借。同理,如果借款利率高于借款人的预期利润率,除非刀架在脖子上,再傻,借款人也不愿借钱的。如此博弈下来,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都会在银行存款利息和借款人的利润率范围之内,并随着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上下波动。
从理论上说,资本会流向原来利润率高的部门。由于资本流入,投资激增,商品供应大量增加,出现供过于求,导致价格下降,实现的利润减少,结果利润率从原来的高峰跌落下来。相反,原来利润率低的部门则由于资本抽走,生产缩减,商品供应量减少,出现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涨,所实现的利润增加,结果就从低利润率回升到高利润率。如此一来,不同部门的利润率就会渐渐趋于一致,形成平均利润率。
但现实远比理论复杂。由于政府的金融管制,资本被人为地分割为银行资本和民间资本,国家还规定凡是超过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即为非法,并严禁企业之间的拆借,以防止损害银行资本的利益。为什么是四倍而不是其他,却不得而知。不管市场环境如何变迁,银行天生就有低进高出的吸储权和放贷权,靠吃存贷差为生。而民间资本稍有不慎,就会撞到非法集资的枪口,甚至小命不保。自然,能够出借的合法资金自然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由于绝大多数银行是国家控股,“维稳”实际比赚钱更重要,银行的核心层吃的也都是中组部的饭,相比市场激励,领导们更关心的是头上的乌纱帽和未来的政治生命。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变化并不大。对民营企业而言,资金供求关系就已经被人为固化为供不应求。求银行无门,高利贷也就应然而生。特别是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必然将高利贷推向黑社会化。更有甚者,有的银行职员在高利贷的诱惑面前内外勾结,变相将银行资金用于高利贷,进一步恶化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年景好的时候,借款人的企业利润率还能跑赢利息,尚能维持生存。但一旦发生经济环境恶化,产品销路不好或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借款人面临“不借高利贷死,借高利贷找死”的悲惨境地。于是,许多原本做实业的民营企业都改行玩资本了。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降低民间借贷越来越高的风险系数,唯一的出路就是让民间借贷阳光化,从根本上改变被固化的资金供求关系。民间借贷不是洪水猛兽,是公民和企业理性处分其财产的表现。民间借贷只要不是用于非法目的,就应当明确地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