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新技术产品的外部性与政府介入
按照成本—收益理论分析,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其私人收益会小于社会收益,二者的差额就是外部收益。高新技术产品存在大量的外部收益。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一旦被应用和推广,就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其他企业和行业所共同分享。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往往要以大量的长时间的前期应用及开发性研究甚至基础性研究为前提,而其开发者得到的收益只是所有收益中的极小一部分。社会收益率远远高于开发者的私人收益率,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从而会影响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在外部收益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开发者就没有积极性来投资于代价高昂的研发活动,甚至会摒弃从事这类活动,这就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因此,必须有政府部门的介入和干预。
2 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与政府介入
高风险性是高新技术产业固有的特点之一,而市场本身不能提供分担风险的有效机制。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是由多个因素引起的。从内部因素来看,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是没有先例可行也无经验可循的探索性开创活动。研发能否成功,新产品能否被消费者所接受以及潜在的市场容量是否能弥补前期所投入的研发成本并获得赢利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调查表明,世界上产生收益的技术创新占全部技术创新的比例不到10%。1997年,美国每10000个得到风险投资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中,只有1个可以成功占有1%的市场,只有那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才敢于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从外部因素来看,高新技术产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资不仅数额巨大,而且一般得不到担保,也难以获得抵押,因而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而股权融资的资金成本要大大高于债务融资。市场体制下的投资决策都是企业基于对收益和风险的权衡而作出的,以上因素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在我国目前风险投资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如不介入,势必导致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的不足。
3 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与政府介入
一项成熟的高新技术成果要经过实验室成果、中间放大试验和产业化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为1:10:100,并且R&D及生产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据美国TI公司推算,20世纪90年代建造一条64MRAM自动化生产线需要约10亿美元的投资,并且由于不断变化的技术创新和全球化的市场竞争及其所需要的快速反应,需要不断进行适应性投资,否则将很快失去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一方面使得实力有限的企业无法承担,另一方面会导致该行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在相对较大的产量范围内向下倾斜,这就使一些小企业的平均成本高于大企业的平均成本,从而失去竞争优势。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性会导致生产中一定程度上的自然垄断性,政府如不介入,将会出现高新技术产品供给不足的现象,进而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资源浪费。
由于高新技术产业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促使各国政府为了在世界经济中处于领先地位,都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只有同国家的宏观经济战略结合起来,才具有生命力和发展前途,才能真正在协调中获得实际利益。而政府作为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不仅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且能够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战略相结合的能力,因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