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问题征求消费者组织意见,并在原第二套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新方案。
新方案在总降幅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主叫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为每分钟0.4元。两部委表示,近期将对降低漫游费做出最终决定。据参与讨论该方案的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介绍,根据这一方案,一般情况下,漫游资费平均降幅为63%。
2月5日,两部委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的专家,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上,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征求意见的最新方案,是以听证会第二方案为基础,在总降幅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做适当结构性微调。原来的第二套方案中主叫每分钟0.7元、被叫降为每分钟0.3元。
调整后的方案内容为,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不区分是否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主叫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升为每分钟0.4元。移动运营商可以在上述标准以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笔者看到这样的新方案,笔者认为这个方案与此前的两个方案没有什么区别,而被叫却在涨价。
因为这个新方案,仍旧是捆绑,而失去了手机漫游费下降的作用。虽然方案解释为下降63%,其实真实手机漫游费用只下降了33%(原来漫游费用是0.6元,现在是0.4元)。比如笔者目前在使用的一个套餐,本地长途话费为0.2元/分,接听是免费的;漫游时时候打出是0.8元/分,接听是0.6元/分。因此笔者虽然也有优惠,实际优惠是漫游时候的长途只优惠了25%,接听时候优惠了33%,并不是优惠了63%的降幅。
目前笔者采用的是两地的卡,就是说来回与两地,均用当地的手机卡,这样就是说,目前的手机漫游费用如果按新标准,笔者可能要增加通话支出。
笔者认为,漫游费的下调并没有触动实质性的下调!
虽然新方案与原第二套方案变化不大,但新方案解决了第二套方案中的弊端,即原方案中部分用户在漫游状态下拨打电话出现价格倒挂的情况(根据第二套方案后付费用户在漫游地拨打当地电话0.7元/分钟,而目前执行的标准价格却为0.6元/分钟)。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价,而上次讨论的方案却出现了价格上升的情况,用户不能接受。
笔者思考的问题就是,既然开了听证会,为什么对听证与会人员提出的反对意见却基本上没有接纳?如果这样的决定,那么当时还开什么听证会?是不是高层还是被移动公司从语言或者其他方面进行了腐蚀?
目前在欧洲不少国家已经不收取国内漫游费用,我们国内也有很多专家提出了漫游成本几乎是本城市的成本。那么为什么还有这样高的漫游费要收取?
高层有没有对国内目前各地的手机套餐经过调查?无论是新方案还是听证的两个方案,还没有一个比一些套餐便宜。难道原来便宜的套餐是移动公司在亏钱推出?象移动公司这样的央企,到底承担了多少社会责任?
哎,笔者认为,新标准可能让目前的手机套餐变样,可能是通讯费用涨价的开始。
笔者还没有想通,大家一起想想吧。
最新提出的方案漫游费如下:
主叫漫游地当地 0.6元/分钟
直拨国内长途 0.6元/分钟
直拨国际长途 0.6元/分钟+国际长途资费
做被叫接听漫游地以外电话 0.4元/分钟
做被叫接听漫游地当地 0.4元/分钟
目前国内漫游费率
主叫漫游地当地 0.6元/分钟
直拨国内长途 0.6元/分钟+国内长途资费
直拨国际长途 0.6元/分钟+国际长途资费
拨中国移动IP(国内、国际) 0.6元/分钟+中国移动IP长途资费
做被叫接听漫游地当地 0.6元/分钟
做被叫接听漫游地外电话 0.6元/分钟+国内长途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