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者》杂志 企业家的意识与财富专栏 2007年2月号
刘长杰/文
年轻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沉寂了一年之后,开始掀起第三次环保风暴。由于此次实施的是“区域限批”政策,潘的这次风暴被媒体泛称“连坐”。
从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京宣布停建30个违规建设项目开始,这个昔日里“工作基本靠喊”的“不起眼儿”的政府部门,现在已经以一种全新的强势面孔,凸显在公众的面前。
按法律规定,所有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几乎都要进行环保工作的“三同时”,现在,已经没有人觉得环保是个可有可无或者事后监督的工作环节了。
然而,现实似乎依然严峻。环保风暴每年都刮,而且愈演愈烈,本身就隐含反证。
早在2005年6月18日,来自鞍钢、首钢、大唐电力、三峡总公司、首创、大连实德和现代汽车等100多家高耗能产业领域内特大企业的负责人,就曾首次大规模地联合在一起,郑重地交出象征性的入会费——1元钱,“绿色中国企业论坛”就此成立;随后,该论坛发出倡议,呼吁中国企业界行动起来,走绿色发展道路,积极承担起社会绿色的责任。
然而在时隔一年半之后的本轮环保风暴中,依然有论坛的成员被触及,比如大唐电力等。
去年11月,笔者作为督察组的一员,参与了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对辽宁环保系统年度工作的联合督察。一路走下来,突出的感觉就是,一个城市的大企业往往不愿承担环保责任。
以锦州市为例,该市烟尘总量的65%是由一家地处市内的电厂排放,污水总量的60%则是由一家造纸厂排出。
与过去很多老国企面临投资不足的情形不同,如今这些大型企业利润很好,环保投入的客观要求也很迫切,但事实却是,这些企业宁愿违法排污,也不按正常措施投入环保设施。上述那家电厂因为利润很好,在每年年初的时候,就准备好了20万元,交给当地的环保局,而环保部门屡次要求其立即上马的脱硫设备,却杳无踪迹。
由于大企业的一贯表现,治理小环境已然“鞍马劳顿”的环保部门,经常被人形容为“只打老鼠不打老虎”。
资金已经不是问题,地方环保局权衡之后也并不袒护,社会舆论的压力在日渐增大。在这样的情况下,诸多的污染“贡献”大户为何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搞环保呢?
环保系统的同志普遍认为,因为该部门的权限小,比如不能关停企业;因为处罚的权限低,比如最高罚款才20万元。
但笔者认为,从各部门的权利本来就该相互制约的角度看,环保局的权利事实上已经不小,比如,环评通不过,企业建设项目就不得开工和生产;而高罚款这样的重典,相对于整个环境的治理来说,又始终不能做到一劳永逸,比如,企业可以偷停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
显然,问题的核心,与环保部门的权限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如果对照环境优秀的企业,我们反而发现,这一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领导者对环保投入的认识。
营口金龙集团就是一个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典型例子。
金龙是一家1994年才开始投产的作坊工厂,由于生产的是镁碳耐火砖,所以建厂初期,和其它企业一样,也是烟尘滚滚,污水乱流。随着企业的成长,腰包渐鼓的集团董事长王景斌开始想明白:优良的环境和优质的产品是保证企业列车快速前进的“双轨”,环境和产品同等重要。
此后,金龙用于环保累计的投资超过1700多万,对粉尘、烟尘、废水、噪音和厂区美化、绿化进行了综合治理。现在的金龙集团,通过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效果达到95%以上;运用新技术,每年节电273万千瓦时……
笔者认为,投入环保的决心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循环经济为企业带来整体效益的持续提高,光靠决心,也不会持久。
金龙集团此后的巨大发展,为这一结论提供了最好的注解。现在,金龙每年回收原料粉尘近千吨,价值180多万元,每年节电、节水、节省工时300多万元;同时还为企业的合资合作创造了巨大的综合效应。
1996年、1999年、2003年,金龙集团先后与日本九州耐火、韩国朝鲜耐火、德国雷法水泥三个国际知名企业合资合作,吸纳外资总额1.8亿元。韩国朝鲜耐火株式会社84岁的李勋东会长回忆说,第一次来金龙集团我就对企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样优美的环境是我寻求的理想的合作伙伴。德国雷法集团董事长图切克先生对王景斌董事长说:看到你们企业的环境和现场管理,我就对你们的产品质量放心了。
2006年,金龙的销售总额8亿元,创汇5000万美元,利税9000万元,已经成为大石桥市的第二大企业。与此同时,金龙集团从160家企业中脱颖而出,通过终审,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从几年前开始评选至今,全国也仅有38家企业获得这一国内环保方面的最高荣誉。
环保总局的评语是:作为生产镁质耐火材料的大型企业,企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主动调整企业布局、优化原料结构,实现企业污染控制与能源的有效利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成效显著,在生产原料中引入造纸黑液作为黏合剂,年平均利用约200吨,既可节省原料成本,又可减轻造纸行业黑液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企业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中水回用标准,作为本厂人工湖和绿化用水,实现“零”排放。企业注意与周围厂邻建立和谐的关系,积极从事各种公益事业、不断改善自身的环境行为。
今年1月,王景斌又打起了新的环保算盘,他将投资百万,把金龙所处村屯的生活污水全部集中起来处理,一方面实现该村生活污水的“零”排放,另一方面,回收的中水,也能为企业提供充足的生产用水。
在市场中,企业是一种驱利的动物,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意识到环保其实也是一桩好生意。如何才能培养出更多的王景斌呢?
今年即将审议通过的《循环经济法》,也许会为此提供强大的动力。
《循环经济法》不但会严令大企业必须进行相关的环保投入,同时,也将为那些彻底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经济的相关补偿上,做出合理的界定。
我们期待王景斌这样的企业家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