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县乡公路改造融资模式的演变是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模式内部因素的原因,也有外部因素的推动,主要表现在:
(1)内部因素。在传统的单一融资模式下,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单一,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而中央政府把繁重的公路建设投资任务交给地方,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难以拿出充足的资金发展公路,公路建设长期落后于经济发展,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改革开放后,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公路瓶颈制约问题凸现,由于建设资金的严重匮乏,原有的融资模式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难以满足公路建设的需求,迫切需要改变原有的融资模式,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决定着新世纪公路投融资模式的多元化选择。
(2)外部因素。巨大的经济体制变革是引起公路融资模式变化的决定性因素。改革开放首先解放了思想,使人们从过去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想方设法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解决建设资金难题,从而推动融资模式的变化。金融体制改革为模式变化创造了基础条件,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金融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为公路建设巨大的资金需求找到了出路,促使融资模式发生转变。国家政策支持为公路融资模式变化提供了保障。1984年国务院作出允许贷款或集资修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即“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决定,1997年颁发的《公路法》以法律形式对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收费公路及公路收费权转让做出了明确规定。公路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和财政资金相对短缺的矛盾,要求我们充分利用信贷资金和民间资金大力发展收费公路事业。加入WTO改善了我国利用外资的环境,提供了利用外资发展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新机遇。观念认识的转变也是推动融资模式演变的一大因素,对县乡公路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认识的转变是推动公路建设融资模式变化的主要原因。以往,县乡公路建设主要是交通行业落实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支农惠农的重要措施,“发展经济、交通先行”成为社会的共识。近年来,国家又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战略高度,将加快县乡公路建设作为发展交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重中之重,并规划了“五年千亿工程”进行县乡公路改造,县乡公路改造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县乡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为此要筹集更多建设资金,只有开拓资金来源渠道,积极推进融资模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