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几个人给我提及此事,说新京报有一则广告,简单的一个彩色插页广告,其正面是一则产品广告,背面是即将到来的世界杯赛程。显然,他说很多人接到这个广告都不会扔掉,因为至少一面有他需要的信息,这个信息可能从网上等其他地方都可以找到,但毕竟身边的这则广告代给他便利。于是“广告”变得更有注意力了。正好刚才收到北青报中夹击的同类型广告,正面“麦当劳全新至尊无霸”,整个画面设计简单、形象、突出,背面就是本次世界杯赛程,并发布了麦当劳为本次世界杯专门开通的互动网站。我们可以肯定的说,这样的广告形式设计必然会增加广告投放的效果(价值),原因就在于其将产品巧妙的嫁接到了同类消费群的另外一个具有明显需求特征的产品和服务上面,为其本身的产品(服务)注入了新的文化和价值。同样,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不难发现,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每天都会面对和处理很多信息,只是大量的信息都被过滤在外了,最终留下或吸引我们关注的才是真正能够触动或者激发你需求的信息,刚才的麦当劳广告可能就属于后者了。为此,广告所传达的信息,不止是希望它到达消费者,更重要的是它确实将有效信息传达给了消费者,否则广告并没有真正实现它的价值。那么如何又能使得广告在传播渠道中达到预期或理想的效果呢?
我们不妨可以试着从下面两点找到答案:
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广告载体本身就要具备一定的吸引力。不妨可以举例来说,我经常会注意一些离人们日常生活比较近的广告,如公交巴士车票广告和地铁拉手的广告,这两个广告媒介是我4年前在还没有被开发时就注意到的一个未来的广告载体,但是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这两个广告市场自两年前出现以来,根本没有什么明显的发展,其原因就在于其做为载体本身就没有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也就是说消费者对载体压根就没有关注的习惯和兴趣,自然也不会吸引广告主的亲赖。为此,我的观点就是先要培养消费者对载体本身的关注和兴趣,那就要通过制造“概念”来让上车的人买票就会先看票,进地铁车厢就会先搜索拉手,同样整个车内广告载体都需要有这样的突破,而不仅仅是通过造型或设计创意来被动吸引消费者的关注,要将被动吸引转变成让消费者主动寻求,这样的设计理念就如同网络搜索引擎中的广告设置一样,其本身变成了被消费者主动寻找的目标。如果完成这样的转变,自然就会提升媒体本身的价值。其实做为媒介的经营者,首要的任务就是包装和塑造媒介自身的形象和价值(先要抓住消费者,消费者在你身边,并不等于就抓住了消费者),再去考虑如何将媒介卖给广告主。
其次,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广告信息本身具备价值,如果广告信息不具备明显的价值特征,那就要捆绑和嫁接具有明显价值特征的信息,让其为主广告信息服务,这就如同“麦当劳全新至尊无霸”嫁接“世界杯赛程”,其所达成的就是嫁接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增值信息,完成了一次信息的整合。当然,这其中最忌讳的就是整合不相关或太多信息,所造成的结果可能就是弱化了主广告信息,造成诉求信息的杂乱和不明确。如果我们将刚才麦当劳广告中所诉求的“麦当劳全新至尊无霸”的广告信息单提出来,你会发现,剩下的就是完全的广告载体(媒介),只是“世界杯赛程”成了包装和塑造媒介形象、提升媒介价值的一个策略罢了,引入“世界杯赛程”是为了让媒介更能够吸引消费者,当然麦当劳与本次世界杯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2006FIFA世界杯的合作伙伴。这似乎又回到了第一点:广告载体本身就要具备一定的吸引力。在这里,也给广告主一个思考:广告主可以通过广告创意本身使得广告载体具备吸引力。湖南卫视“超女”节目运作的成功,其实并不完全是媒体自己的功劳,可能一大半功劳还得归于“蒙牛”营销组广告运作的创意。在这里就是广告主本身给媒介赋予了价值,也让“蒙牛”捡了超值的广告载体。
不愿扔掉“广告”,我想是每一位广告主所期望的结果,但要实现这个结果,要在媒介自身的包装和广告主的诉求信息上共同下功夫。这样,媒介才能完成自我实现,广告才能真正发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