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组织分化的产物,在客观环境的各个领域发挥着社会“保健”作用,并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和人文环境,具有多面性、互利性、程度化、目的性、时代性等特点。
一、多面性
多面性指公共关系建立不是个人、社会组织或团体的单边行为,它总会牵涉到两个或多个有关联的第三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特性联系。不过,各关联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程度不同。
提示:公共关系影响是相互的,但公共关系学科往往只突出主体对客体的影响,其目的是强调公共关系的能动性。着重针对主体讲解系统、实效的公共关系管理方法,是让主体主动去建立、维护公共关系,以满足主体对公共关系的需求。
二、互利性
任何个人、社会组织或团体之间发生的连带关系总是会存在双方的利益,公共关系依靠沟通、交流、协作等手段,创造的和谐、互惠氛围,能对社会活动中各主体利益产生调和作用,这不仅仅能让公共关系主体受益,而且也能让客体(公众)受益。
三、程度化
公共关系随主体与客体相互间情感、利益的紧密成分,呈现出“疏松、普通、至交、亲密”四个关联程度。信息传播到位、沟通融洽、利益一致,则公共关系紧密的程度就高。反之,其紧密的程度就低。
四、目的性
社会是靠利益结成关联的有机整体,建立公共关系必然会直接或间接的带有某种目的性(或是情感需求,或是利益需求),反映的是某种价值取向。只有目的明确,公共关系选择的客体才有针对性,采用的沟通、交流、传播、协作等手段才能直接、有效,并使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具有价值和意义。
五、时代性
社会随时代进步,公共关系以时代为背景,融入社会的大环境之中。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文特点,都会产生不同的公共关系理论、方法和形式。只有适应了时代的公共关系才能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六、连惯性
公共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是一项长期、系统、繁琐的工程。根据公共关系目的,关系主体需要经过深入调研、周密策划,有效选择有共同利益的客体建立公共关系。同时,需要根据关系双方的利益变化,依靠传播、沟通、协调等手段,对公共关系进行维护、促进,使公共关系持续得以发展。
七、逆转性
逆转性是针对公共关系主体与客体的位置而言。因价值需求,公共关系的一方会主动搭建关系桥梁,主动搭建关系桥梁的一方属于公共关系主体,接纳公共关系的一方属于公共关系客体。但随着价值需求程度的转变,一旦客体对公共关系的依赖性增强时,便会积极与主体进行角色互换,比如:主动沟通、交流等。当客体的主动性超越主体时,客体自然就转变成了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