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城市化过程中,随着制造业的发展,工业用地的不断发展,迫切要求在土地流转制度上实现突破,现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不同的试验模式,对其进行评析与总结是很有意义的,本文主要针对广东南海、重庆、北京、天津的四种方式进行初步探讨。
四种模式的主要运行方式介绍:广东南海模式:由村庄组成股份公司向工业投资方出租农地,地租收益按股份在农户和集体之间分红,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运用了股份制方式,运用经济方式,保留了农民的承包权进行的初步改造,但是对其的顾虑是按照地租理论,各个地块的租金应该是不一致的,如何在其中进行利益平衡,农户与集体的股份比例如何确定为佳。重庆农地入股: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自、合伙企业。这种模式充分兼顾了农民的意愿和发展的渐进性,注意了土地用途的限制,是比较稳妥的做法;北京方式:小产权房,由于现实中不受法律保护,容易产生纠纷而正在受到争议;天津模式:主要是集中建设居住房换取村民宅基地、用社会保险安置换取农民宅基地,其主要的争议是换取的差价是否平均,农民存在着对此方式的抵触。
以上的几种方式是在解放思想的情况下,对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探索,其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土地承包体制和国家保护耕地制度与工业用地不断增大的矛盾;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与征收的法律保护与城市化进程中土地需求的矛盾,解决以上矛盾在现实的法律和政策空间内如何运作的问题是十分敏感的,其实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城市化与产业人口转移是很正常的,关键是如何运作,如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农业人口的合理移转问题,是强制还是利益引导,从作者接触的现实是农民从内心是原意与城市人过上一样的生活的,关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因此,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只要保障农民的就业,大力发展与农业相关的企业和加强对青年农民的技能培训使其在相关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中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其实农村的土地流转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