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信息网房屋买卖 伊春试点 国有林权改革大梦方觉



 本报记者  刘长杰  伊春报道

  你可以将它看作是一个城市的改革,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一个超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因为,伊春市政府即伊春市林管局,伊春的市长,也是林管局局长。

  8月12日,伊春林权改革实施细则获得黑龙江省政府的批准。

  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承包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50年不变。

  这标志着迟到20年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林权不清改革数度夭折

  2006年4月29日,34岁的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在一次性缴清62901元后,将9.3公顷国有森林正式划到了自己的名下。他的这次竞买行为,被伊春林管局称为“林改第一槌”。

  此后不到两个月,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林业局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试点范围为伊春林区的双丰、铁力、桃山、翠峦、乌马河等5个林业局范围内的15个林场所,试点面积8万公顷,平均每户承包经营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公顷。

  伊春政企合一。伊春的市长,也是林管局局长。但伊春的驱动体系,更愿意把自己看作是国有企业——伊春林管局的人。与其他省份的林业职工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不同,伊春的林业职工是国企身份。

  自1948年开发建设以来,伊春林区共生产木材2.3亿立方米,伊春也因此赢得“林都”的美誉。

  “现在,你别看山上一片一片的林子,但实际上,都是树毛子,根本就不够采伐规格。”70多岁的伊春翠峦林业局老林工茅春林对记者说,“和1990年以前相比,现在伊春的山早已是穷山。”

  目前伊春林区的活立木总蓄积和可采成过熟林蓄积,分别由开发初期的4.28亿立方米和3.2亿立方米减至2.05亿立方米和320万立方米,分别下降了55%和98%。由于长期过量采伐,伊春市16个林业局中有12个林业局无林可采,其余4个处于严重过伐之中。

  早在1968年,针对林区农场耕地的扩张,林管局就尝试过解散经营农场,鼓励自费造林的做法。1979年,再次尝试职工个人承包造林。十年间先后两次的个人造林计划,都因为林管局无法给予造林职工劳动补偿,而最终夭折。

  “这两次改革,都是管理体制谋变,而不涉及林权。”伊春市资源林政局局长李进祥认为,林管局针对的是造林的数量和质量。

  1983年,伊春桃山林业局上呼兰经营所实施职工承包林地的管护和搞林下经营。当时,伊春市和黑龙江省都在该经营所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但后来,由于缺少改革依据,国家的补偿又不到位,导致这一改革在施行两年后无疾而终。

  此后,伊春林区开始陷入了可采林木资源濒临枯竭、经济危困的境地。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林管局的年采伐量由过去240万立方米,主动调低到136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林业职工此前三次自费所造林木,其质量远在同期国有林之上。尽管由于自费林产权问题界定不清,林权证至今都没有核发,但民有林的榜样力量,直接导致了1996年以后伊春林区开始探索林权改革。

  1998年,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但这一工程更多的是解决了上岗职工的工资问题,而对造林和管护的投资却明显不足。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伊春林管局尝试制定了“林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希望借此解决林区资金匮乏的问题。然而2000年,国家林业局以国务院没有明确林权改革问题为由,下文否定了伊春的做法。

  红松故乡快变成红松故事

  伊春林区的生产力低效,让李进祥这样的局中人也很难过:“伊春4万平方公里,其中有林面积近八成,但就是这样的优良条件,竟然让130万的伊春人如此的贫困。”

  同样的感受也来自这个系统的最高管理机构。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就曾明确表示:中国农业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而林业用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解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林业改革不到位,体制和机制不顺,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但最好的改革时机就是90年代了,而不是现在。”蒋永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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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以后的十年,是林区初步开放的日子。由于木材的市场化销售,很多木材的出场价格甚至翻了两番。这是伊春林区积累资金的最佳时机。

  1992年以后,疯狂的木材价格,导致这一阶段林区林木超采严重、资源破坏严重。一个显著的事实是,身为“小兴安岭红松故乡”的伊春林区,其红松的资源一度濒临枯竭,以至于现任市长许兆君曾发出“红松故乡快变成红松故事”的感慨。

  然而,巨大的代价,却没有换来应有的积累。记者采访的三个林业局得到的普遍说法是:这个阶段拖欠职工的工资最严重,一些职工忙碌一年,经常是得到白条一张,而且这些拖欠大部分至今都没有归还;这个阶段林场欠债也最多,如今欠债过亿的一些林场,其债务的七成多为这一阶段产生。

  这一阶段还产生了两个显著的现象:林场资产的大量变卖直至卖光;木材倒爷的迅速暴富和盗伐木材的地方暴力。

  在乌马河、翠峦两个盗伐严重的林业局,倒手木材,不但产生了若干百万富翁,更制造了两个土生土长的亿万富翁。

  是什么造成了林区的低效率?来自林区领导层的回答是:体制;来自基层林业职工的回答是:腐败。

  在伊春林管局,现在能发工资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正常上班的林管人员,平均月工资不足400元;一类是特困职工,享受月低保180元。而八成以上的林业职工,在没活可干的大部分时间里,没有工资收入,靠四处打工为生。

  能否找回痛失的良机

  “对于每一个职工来说,这一次林权改革,是让他们拥有了自己的‘原始股’。”李进祥局长认为,之后实施的林改配套工程——林木流转,则是这次林改的一个“活”的灵魂。他进一步解释说,虽然林业职工开始为了买林子都投入了全部家底,但是,一段时间以后,个人林子可以拿到市场上进行“活林木”流转交易,这样就可以解决林业职工窘迫的生存问题,从而达到“短期有流转的收入,长期有绿色的银行”的效果。

  然而“原始股”的出售情况依然不乐观。尽管参加林改付款的方式几经修改,甚至到了“拿几千块钱就可以先拿下林地”,但60%的林业职工依然表示,他们连这些积蓄也没有。

  贫穷让这里成了谋求林权改革的最早试验地。1983年和2003年,伊春两次的林区改革都发端于此。就在今年“林改第一槌”之前,桃山局再次进行了180公顷的林权改革。

  在神树所职工张居武2003年承包的7.5公顷的荒坡上,长满了茂盛的落叶松和银杉。以前,这里是一块造林失败地,但现在,有人已经估价,其未来林木保守价值也可达到75万元以上。但拥有纸上财富的张居武不敢怠慢,下岗的他早已出外打工,借以养家糊口。

  茅春林说,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的8年来,不能实现充分就业的林业职工,已经耗尽了积蓄。

  而试图分食“原始股”的外部力量,动辄就向试点林业局的官员表示,可以出资千万参与林改。来自福建的林木商团更是号称可投资百亿,整体购下一个林业局的所有林木经营权。

  “我们感觉自己在20多年的改革开放期间睡着了。”翠峦林业局么河经营所的老唐说,“等到一觉醒来,我们正失去自己赖以生活的林子。”

  “从20年看,我们没有跟上农村改革;从10年看,我们没有跟上国企改革;从现在看,我们没有跟上新农村建设。”么河经营所的下岗职工老王,拍着出租车的方向盘,指着路边的宣传牌说:“这‘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又是跟不上趟儿的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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